学思践悟:王强军教授畅谈法科生的自我修养

发稿时间:2022-10-06浏览次数:82

(通讯员 邓乔曦 张晶晶)2022925日晚,南开大学法学院2022级新生入学教育系列讲座第三讲圆满举行。以“法科生的自我修养:学与思”为主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强军受邀担任主讲人,为法学院2022级本、硕、博新生奉献了一场内容详实、精彩纷呈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本科教务干事张晶晶主持。

王强军老师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以及学习法学的心得,从法学学习的意识、方法、误区、平衡、境界等角度巧妙切入,旁征博引,娓娓道来。

法学是一门教义的科学,同时也是一门实践的科学。王强军老师指出,作为一名法科生,在校学习阶段,必须要培养问题意识,除了重视在课堂上系统地学习法学专业知识,还要督促自己做一个有心人,随时随地想到用法律的思维方法去观察和分析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做到“目光所及之处均是法律问题”。谈到学习法学的初心,王强军认为,法律是公平正义之术,但不宜肤浅地把学习法律的动因归结为“就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就是替弱势群体伸张正义”。法律学习者要谨记脚踏实地,不能以情怀断案。而当步入社会,成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时,则要牢记“始终站在正义一边”,让法律的学习和实践在保持克制和理性的同时,始终充满温度和温情。

提及理论学习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关系时,王强军老师认为,法学的学习离不开对知识的记忆和对基本理论的掌握,纵使法律法条总在随着社会实践更新迭代,但其所依据的法理法义是相对固定的。学习法学的过程,是系统化、体系化、逻辑化地涉猎、积累基础知识理论,逐步培养和形成法律思维,掌握法律方法,融汇贯通并应用于实际的过程。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又校验理论,两者不可偏废。“书本无用论”是片面的割裂的认识误区。以刑法为例,要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必须要熟悉法律条文,但“法科生生活的全部并不只是背法条”,更重要的是去了解法条的真实含义。“将法条的学习融入生活中的一个个案件,以案件促进法律学习,以法律促进案件发现”,王强军老师建议。

大家放心,法律职业(前景)没有问题,不要悲观。”王强军指出,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理论与工具开始应用于司法实践,也随之衍生出对法律职业终将被人工智能所替代的预测。他将法律职业从业人员比作“诊断”社会问题的“医生”,认为如同医生诊治时会因病人的情况不一而“同病异治”,不同的案件情节稍有变化,在定罪和量刑的判断处理上就会产生差异,“人工智能缺乏感性认识”,难以独立完成这种复杂的“情理法”决断,只能作为司法判断的辅助和支撑。

随后,王强军老师又从热门法律部门和冷门法律部门的兼顾、传统法律问题和现代法律问题的兼顾、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兼顾、宏观意识和微观能力的兼顾等多个角度谈了他对如何选择研究方向和设定学习目标的建议。

法律对于法学生来说,既是安身立命的手段,更是关乎他人命运、社会安定、国家安全等诸多方面的‘双刃剑’”,王强军老师强调,法科生应保持对法的敬畏,将对法律的学习和适用上升到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高度,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各位同学,愿你们目光所及之处均是法律问题,无论时光如何流转,愿你们始终站在正义一边!”讲座的最后,王强军老师再次寄语大家,向与会新生提出了温情又充满希冀的嘱托。

据悉,法学院还将在10月陆续推出3场新生入学教育系列讲座,内容聚焦专业硕士培养、学习生涯规划及学术论文写作等方面,以求贴合学生实际需要,为广大法学院同学提供靶向性的学术引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