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飞:执行依据给付内容不明确的类型检视及程序应对

发稿时间:2022-08-15浏览次数:388

近日,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鹏飞在最新一期《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5期)发表学术论文《执行依据给付内容不明确的类型检视及程序应对》。

本文针对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依据给付内容不明确的问题展开讨论。执行依据作为审判程序的作用结果和执行程序的肇始根据,是沟通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焦点场域。因此,执行依据给付内容不明确问题的复杂性,折射出支撑审执分离改革实践的基础理论仍有进一步梳理之必要。应对给付内容不明确的规范完善程度较低、实践分歧剧烈,根源于类型化精细分析缺位、两种权力边界未能廓清和程序保障斟酌不足。为适应立法传统、保持规范稳定性,减少对现有制度的冲击,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寻求科学的应对路径。明确生效执行依据中给付内容的过程,也是寻求法安定性实现、满足正当程序需要和靠拢执行效益目标的过程。给付内容属于实体事项范畴的判断,为明确主体的择定奠定了基础;将给付内容不明确区分为原生性和次生性,为个性化方案的实施创设了支点。审执分离改革趋势下,执行权的运行应当严格遵循立法设定和法理要求。执行部门的判断权应着眼于执行程序中的程序事项、执行行为合法性及执行标正当性等程序救济方面,而对于原执行依据的补充和对实体事项的判断应由审判主体完成。唯其如此,才能使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得到尊重、司法权威得以进进一步巩固。将给付内容明确定位于执行请求权的必要要件,作为启动执行程序首要需要解决的条件,因裁判疏漏导致的原生性不明确,必须由原审判组织进行补充判决,以实现正当程序要求、减少重复讼累;因约定给付前提导致的次生性不明确,应由约定主体甄别具体情况,以确认之诉或异议之诉进一步明确。

刘鹏飞,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证据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在《政法论坛》《法学评论》《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天津市社科基金项目等多项课题,合作学术专著三部。兼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