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明辉教授做客南开网络与信息法沙龙第十五期 主讲“大数据时代的法律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法律”

发稿时间:2019-11-20浏览次数:613

(通讯员  董焱焱)1119日上午,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研究员,哲学院、法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员,荷兰格罗宁根大学人工智能系博士生合作导师熊明辉老师应邀做客南开网络与信息法沙龙第十五期,以“大数据时代的法律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法律”为主题在法学院455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理学教研室主任王彬老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孔令苇副教授、张志坡副教授、贾卓威老师及众多学子参加了本场讲座。


讲座伊始,熊明辉教授对自己的研究方向进行了简单的介绍,随后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法律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法律”四个概念展开详细讲解。

首先,围绕“大数据”这一概念,熊明辉教授在翔实的实例与资料的基础上明确了其学术定义并提炼出大数据的原理、技术、功能和特点。此外,熊教授提示大家注意大数据的应用所带来的数据安全等管理与技术方面的挑战。熊明辉教授指出,大数据相对于传统数据处理方式具有更强的统计能力和分析能力,其在规模数据集中发现要素间相关性的功能使其被广泛应用于各领域的研究及实践之中,法学领域也不例外。

其次,围绕“人工智能”的概念,熊明辉教授谈了人工智能的定义、分类、目标及其作为一门学科的发展历史。人工智能是一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涉及哲学和认知科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不同学科,在机器视觉、专家系统、智能控制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总的来说,人工智能是模仿与人类思维相关的认知功能的机器或电脑。

此后,熊明辉教授对“法律人工智能”与其他近似概念进行了区分,介绍了法律人工智能领域重要的协会、会议和期刊及代表人物,为我们展示了相关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在此基础上,熊教授将“法律人工智能的十大问题”总结为法律推理的形式模型、法律决策的计算模型、证据推理的计算模型、法律推理多主体建模、可执行立法检验建模、文本自动归类与总结、法律信息的自动提取、电子取证的机器学习、法律信息的检索系统、法律机器人的研发。

最后,熊教授围绕“人工智能法律”的概念简要说明了目前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法律领域所产生的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办法。他总结道,人工智能在通用的智能概念意义上比人类聪明的时代在本世纪就可能到来,我们应当为其做好准备。


熊明辉教授的精彩讲演引发了现场师生的积极思考和踊跃提问,讲座参与者就现有平台中立法冲突的自动检索是否属于法律人工智能、法律人工智能能否进行利益衡量等方面提出了问题,熊教授逐一进行了耐心解答。讲座的最后,主持人王彬副教授以“全景式观察”、“跨学科视角”和“技术性进路”三个关键词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讲座在现场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