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4日-25日,第三届全国司法学论坛暨西部地区司法改革研讨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召开,南开大学法学院王彬副教授受邀参加,他提交的论文《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困境及其解决》荣获该次论坛征文一等奖,在大会上他做了《法官的人性预设与司法改革》的主题发言。王彬副教授指出,司法改革关系到司法公正、司法权威以及司法公信力的问题,但是,也关系到法律职业群体的利益问题,因此,司法改革的制度设计不能忽视法官作为“理性人”的人性预设,司法改革必须关照法官的利益诉求。王彬副教授认为,对法官人性的“经济人”预设与法官职业伦理并不冲突,一方面需要通过制度约束规范法官行为,防止法官的“理性行为”违背职业伦理;另一方面,也必须通过制度激励充分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对其自利行为进行因势利导。王彬副教授详细分析了法官人性的“经济人”预设与错案追究制、裁判说理制度改革以及员额制改革的内在关系,该主题发言引起与会专家的热烈讨论与强烈共鸣。
全国司法学论坛是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以司法学为学科依托、以司法理论为知识基础、以司法改革为问题聚焦的全国性高端学术研讨会。本届司法学论坛由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并邀请最高法、最高检、上海高院、重庆中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等法律实务界和理论界人士参加。该届司法学论坛聚焦西部地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问题,力图将国家司法改革的总体安排与要求与西部地区司法现状进行对接,发现、总结西部地区司法改革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有效方式及路径,经过两天研讨,大会积极为司法改革建言献策,取得诸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