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参加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5年年会暨“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人格权立法”学术研讨

发稿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613

 

20151218日,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5年年会暨“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人格权立法”学术研讨会在天津师范大学隆重举行。来自天津、北京两地高校以及天津市各级法院、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各校法学专业研究生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年会。天津市法学会联络部主任刘翠山先生、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贾邦俊教授、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吉林、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田大刚、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南宝龙、天津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商立刚等嘉宾出席。我院陈耀东教授、张玲教授、谢晴川博士、博士生王果等应邀参加了大会。

开幕式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会秘书长郝磊教授主持。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贾邦俊教授、天津市法学会联络部主任刘翠山、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宫宝利教授分别致辞。贾邦俊教授对我国人格权法的发展历程做了介绍,对现阶段学者关于人格权立法的观点分歧进行了评析,并深入阐释了本届年会主题的学术意义和社会价值。刘翠山先生对本届年会中专家学者能够积极研讨人格权这一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给予高度评价,并认为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是天津市法学会各分会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人才荟萃、成绩显著的一个分会,并对民法学分会为繁荣天津乃至全国法学研究所做的贡献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在此后的学术研讨环节,专家学者分成“人格权的一般理论”与“具体人格权的法律问题”两个单元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第一单元由天津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商立刚先生主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律系沈建峰副教授、我院谢晴川博士、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聂卫峰博士、天津大学法学院田野副教授分别以“一般人格权何以存在”、“论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格权的界线”、“法国民法典中人格权制度的梳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基因研究中的经济利益披露义务”为题做了专题发言。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张春普教授和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郝磊教授对专家学者的发言做了精彩点评。第二单元由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吉林教授主持。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杨会副教授、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李志强博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李超法官、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纪长胜法官、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张涛博士、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刘海安副教授分别以“论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以即时死亡与间隔死亡的区分为视角”、“死亡赔偿:法理重构与制度完善”、“学术批评的边界与名誉权的保护——沈木珠诉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祭奠权的裁判问题研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20份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直接民事保护路径下的个人信息权界定”、“个人信息侵权维权不经济困境的司法对策”为题做了专题演讲。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南宝龙主任和我院张玲教授对专家学者的发言做了精彩的点评。我院陈耀东教授进行了精彩的 闭幕致辞,并对本次年会的成果进行了总结。

为激励青年民法学人踊跃参与民法学研究,本次年会还对专家学者提交的年会论文进行了评奖,评选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我院谢晴川博士的论文《论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格权的界线》获一等奖,2014级博士生王果的论文《署名权不得转让的原则与例外》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