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9日,作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日系列活动之一,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教授在法学院为师生带来一场题为“法律改革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精彩讲座。
首先,左教授从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推行的法律改革开始,详尽分析了截止至2015年6月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建立的包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境外投资企业备案制度、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制度、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在内的8个方面制度。
随后,左教授对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从总体原则的定位,到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放宽监管,到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加强监测与管理,充分诠释最新政策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互动。
第三部分,左教授从更宏观的视角出发,对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背景、目标和原则发表见解。从自由的金融准入体制、审慎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市场化的汇率和利率形成体制、自由的外汇汇兑体制、外债及资本流动体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6方面对金融监管改革目标进行解释,提出尊重商事权利原则、政府金融监管权力法定原则等4项原则。
最后,左教授对金融改革的未来走向及自贸试验区的作为提出建议,探索改革方式,提升制度创新能力,中央机构与自贸区机构进一步协调监管职能,自贸区进一步深化金融监管改革,为全国金融改革作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