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2015年年会暨“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讨会”成功召开

发稿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387

(通讯员李士萍)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2015年年会暨与天津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的“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讨会2015年11月28日上午9时在天津天津市律师协会成功召开,此次会议由天津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承办。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分会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万国华教授,天津市律师协会牛同栩副会长、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薛智胜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郝磊教授、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郝秀辉教授、河北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李跃利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李士萍副教授、天津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张泽军主任、张建强副主任、贾林副主任、天津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王殿禄主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涂胜祥法官等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实务部门的法官、律师等6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士萍副教授主持。

会议在天津市律师协会牛同栩副会长作简短致辞后进入主题研讨。在研讨阶段,先后有张建强律师、薛智胜教授、郝磊教授、张泽军律师、杨海静博士、贾林律师、张川华博士等围绕融天津资租赁发展的法律环境、天津市融资租赁案件的特点及相关法律问题、“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合同性质和合同效力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中同时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和“解除合同违约金”的处理原则、房地产作为租赁物在实践中的争议、租赁物的变更对原融资租赁合同的影响及操作、租赁物抵押的法律争议及解决、融资租赁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等方面进行了主题发言,发言结束后,与会的学者和律师争相与发言者进行交流互动、就学术界和律师实务界共同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讨会气氛活跃热烈。

最后,天津市商法学分会会长万国华教授对大会进行了总结,着重指出此次大会加强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联系,活跃了学术氛围,碰撞出学术思维的火花;并强调此次会议有“三个第一”特点:第一次集中围绕一个相对小的主题问题展开研讨;第一次学术和实务界的学者、业者、法官、律师(二界四位一体)以圆桌会议形式进行研讨;第一次学会与律协专业委员会从学术与实务两个视角交锋法学前沿问题。万会长紧接着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愿景,期待专家学者们继续对“融资租赁的本质包括商业和法理逻辑关系、融资租赁与资本市场或者金融市场关系、融资租赁的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融资租赁规则的系统化和统一监管、天津市地方政府立法与规制在融资租赁领域如何寻求突破与创新”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讨。中午12点半,大会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