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推进《药品管理法》修订进程,2013年1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启动会暨研讨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和吴浈副局长出席会议。来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和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方面的专家,就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具体工作方案进行了深入研讨。
我院宋华琳副教授作为来自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五位学者之一,参加了本次会议,对《药品管理法》修改的组织程序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并从总体原则、组织体制改革、全过程监管、监管方式、监管程序、法律责任等角度,对《药品管理法》修改提出了总体建议。
会议相关报道详见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0/95351.html
【2】2013年12月17日至18日,我院宋华琳副教授应邀参加分别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和芝加哥大学北京中心举行的“中国政府监管改革学术研讨会”,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芝加哥大学孔子学院和芝加哥大学北京中心三方联合主办。来自美国芝加哥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英国伦敦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20余人参会。
研讨的主题涵盖了食品药品安全、劳动职业安全、行政许可审批、环境监管等政府监管方面的诸多议题。与会学者就中国政府监管的概念界定、历史脉络、手段方式、法律适用、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回顾和梳理,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劳动职业安全监管、行政许可审批、环境监管等具体案例,探讨了这些领域中国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并提出了一系列优化中国政府监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我院宋华琳副教授做了题为“风险规制中的专家咨询——以药品审批为例证”的主题报告,引起了与会学者的关注,并对相关主题展开了相应讨论。
会议相关报道参见http://www.mparuc.edu.cn/displaynews.asp?id=6182
【3】2003年12月16日,我院宋华琳副教授参加了由浙江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浙江中医药大学、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与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人类学、生态文化、法律、伦理及卫生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中欧中医、中药法律地位研讨会”。来自法国巴黎第二大学、瑞士纳沙泰尔大学、新喀里多尼亚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省药监局等十余家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近30位专家出席了研讨会。
会议主要研讨了我国中医、中药在国际上的法律地位问题,我国现行的中医、中药相关监管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旨在推进中西医结合及中医药在海外的发展,推动更多中国生产的医药产品得到国外法律的认可,进入国际市场。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副教授就中国中药注册法律制度做了主题报告,讨论了中国中药注册的历史沿革、制度框架、总体要求、注册程序、注册基准,受到了与会学者的较高评价。
会议相关报道参见http://www.zjss.com.cn/newcms/www/content/2013-12-27/2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