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法学博士)招生第一批次综合考核安排

发布者:李炳通发布时间:2025-11-28浏览次数:185


根据《南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法学院将于2025129日进行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第一批次综合考核(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详见20251128日我院网站的材料审核结果公示)

一、综合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环节统一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2025129日,具体分组如下:

报考专业

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缴费及考场确认时间、地点

法学理论

 202512913:00开始(星期

法学院331会议室

202512909:30-11:00

(星期

法学院308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202512913:00开始(星期

法学院332会议室

诉讼法学

民商法学

202512913:00开始(星期

法学院333会议室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注意:

1)请各位考生务必准时于规定时间段内到达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法学院指定会议室进行综合考核资格审核、缴纳综合考核面试费并现场确认考场地点。考生在等候室候考330会议室,考核结束后自行离场且不得返回候考室。

2)考生凭身份证及入围名单截图入校,南开大学津南校区西南门(近地铁6号线)、西北门(近学院)、西门、东门(距学院较远)均可通行,网约车、出租车无法进入校园。入校时间区间为综合考核面试当日早7:00-20:00

3.考核内容:专业素养、综合素质面试及外语测试。

4.考核结果公示:学院原则上在所有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者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提供虚假信息。

二、缴纳综合考核费用

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综合考核面试费每次90/生。费用将在综合考核当日现场收取。

三、综合考核资格审核

综合考核时我院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报考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资格。综合考核资格审核材料1-3,其中第3项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交。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同一A4页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12025届应届硕士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直接打印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PDF,在线验证有效期截止时间请不要早于20251220日);

2)已在境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提供考生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3)已在境外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3.更名证明。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法学院联系方式: 022-23507816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22-23505940

五、其他

1.法学院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法学院。

2.后续有关综合考核的其他安排、调档、政审等通知也会在学院网页公布。

3.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法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学校及学院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综合考核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法学院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未尽事宜以《南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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