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振兴博士主讲基于裁判文书的法学定量研究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157

411,南开大学法学院“法的门前”系列讲座顺利举办,本次讲座邀请法学院柯振兴老师主讲,主题为“基于裁判文书的法学定量研究”。柯振兴老师结合自身社会科学学习经历及研究经验从裁判文书公开的现状、定量研究的技术性问题、定量研究论文的基本结构和注意事项这三个部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讲座伊始,柯振兴老师从盗窃罪判决文书切入,盗窃罪的裁判文书数量接近60万,全部纳入统计不大现实,此时可以抽取部分裁判文书来推断整体的情况,但是抽取并不是简单的选择1万件还是2万件还是多少万件(比如这样的抽取不一定能覆盖到所有的省份或者年份,也就很难推断出全国的情况),因此需要考虑所抽取样本的代表性,这就要求我们去思考如何做好定量研究。

随后,柯振兴老师介绍了裁判文书公开的现状,针对目前存在的上网率不够、各地上传率不均衡等问题,柯老师表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来弥补:一是通过法院系统获取裁判文书;二是从网上搜寻媒体报道等补充裁判文书,并通过与法官、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的交流来获取有关信息;三是内部挖潜,从二审裁判文书中提取一审裁判文书信息。

接下来,柯振兴老师结合国内定量研究的论文,介绍了定量研究的一些技术性问题。首先是样本的选择,全样本研究固然好,但是也需要结合研究的目标和成本来设计研究。现实中,很多研究都存在通过抽样的方式来推定全样本的情况,比如选取位于南北方的不同城市作为代表,或者选取城市中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县作为代表。筛选出法院之后,可以通过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分层抽样等方法进一步筛选案件。案例检索是个繁琐的过程,很多情况下只能通过关键词检索,然后人工核对的方式进行。其次,变量的构造是另一难点,比如对于胜诉的定义,就需要去构造,目前学术界常用的方法包括“诉请支持法”、“上诉判断法”、“受理费分担法”等。不同的定义会带来不同的统计结果,因此阅读时需要加以辨别。在变量构造过程中,寻找对应信息、合适地选择变量尤为关键。对于统计方法,也不一定要追求复杂的统计方法,很多情况下描述性分析依然可以提供直观和可靠的结果。

最后,柯振兴老师介绍了定量论文的结构,特别是结合国内论文讲解了引言的写作结构。同时强调,定量论文也不是纯粹的统计分析,在文献综述部分也需要通过理论分析来提出假设检验。此外,柯振兴老师还推荐了美国艾尔·巴比所著、邱泽奇所译的《社会研究方法(第十四版)》以及王德育所著的《政治学定量分析入门》这两本著作,帮助同学们扩展阅读面。老师还建议同学们通过“法律与社会科学”、“实证法研”、“量化历史研究”等公众号进一步了解定量研究方法,同学们纷纷表示老师的讲解清晰易懂,受益良多。

柯振兴老师的本次分享内容翔实,结合具体案例阐释定量研究方法,充分激发了同学们对定量研究的兴趣和热情,给同学们进行定量研究论文写作提供了方向性指引与规范性引导,受到与会同学的广泛好评。


通讯员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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