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民事诉讼法课程“慕课西行·同步课堂”正式启动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93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330日,南开大学与新疆财经大学“民事诉讼法—慕课西行·同步课堂”正式启动,津、新两地两百余名师生通过“智慧树”平台同步云端相聚,共享好课。

南开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张学良、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王思秀、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洁、智慧树天津、新疆地区业务负责人等出席了仪式。活动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强军主持。

南开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张学良在致辞中向新疆财经大学的师生介绍了南开大学的校史校情。他指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连续两年将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和推进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列为年度工作要点,这反映出党和国家对于加快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共享、实现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作为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全国知名学府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南开大学积极响应支援西部高校的政策号召,以大力支持专业学院与西部高校共享课程为抓手,深度参与到“慕课西部行计划2.0”之中。南开大学将持续在教育信息化、数字化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为支援西部教育建设提供技术与基础设施保障,也希望借由此次南开大学法学院与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共享同步课堂的有益尝试,加深双方学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携手提升办学质量,推动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

 “你在渤海之滨,我处天山脚下,虽山水万里,却情深意长。这不仅是赞美天津援疆精神,用在今天两校师生共享课程的活动中也非常合适。”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王思秀在致辞中称赞道,“跨越近万里,同上一堂课,既是南开大学分享优秀教学资源,助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的体现,也是两校共同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的良好开端。”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代表法学院对民事诉讼法课程共享课堂的启动表示祝贺。“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的程序和基本规则。民事诉讼法学也是一门十分重要的法学专业主干课程。刘鹏飞老师是南开大学法学院的骨干教师,也是学界较有影响力的青年学者,他主讲的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风格鲜明,效果良好,深受学生欢迎。”宋华琳院长介绍道,“早在1928年,张伯苓先生在主持制定的《南开大学发展方案》中就写到:‘吾人为新南开所抱定之志愿,不外‘知中国’‘服务中国’二语。’参与慕课西行计划,正是南开法学人秉承公能精神,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体现。希望以此为契机,搭建两校法学院之间教学科研的合作桥梁,共同为推进教育公平贡献力量。”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洁教授对南开大学法学院表示了感谢,她说:“远程直播的互动课堂打破了空间上的壁垒,大家跨越千里,共上一堂课,共做一道题,这样的授课方式非常的新颖生动,相信此次的同步课堂会给同学们带来难忘的学习体验。也热切地期盼南开大学法学院与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共享更多的课程和教学资源,让新财师生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优秀教育资源,提升教育理念,激发学术创新。”

启动仪式后,南开大学法学院刘鹏飞老师正式开始民事诉讼法课程“慕课西行·同步课堂”的教学。来自南开大学法学院的160余名本科生和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的40余名同学通过“智慧树”平台共同学习了民事诉讼法学中证据部分的相关内容。刘鹏飞老师条分缕析,妙语如珠,用“抖包袱”式的精彩讲解,将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适用规则,融入到生活中的事例中,对证据的种类和具体运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学们聚精会神,不时爆发一阵阵欢笑,课堂氛围轻松活跃。

  “刘老师是非常优秀的学习榜样,与他共享课堂,对我的教学工作启发很大,受益匪浅。”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吐热尼萨·萨丁老师表示,“‘慕课西行·同步课堂’不仅为西部地区的同学们提供了一个与知名高校师生共享教育资源的机会,也为东西部高校的教师进行同行交流学习搭建了平台。”

2023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支持西部地区法学院校发展,开展好全国法学教育东西对口支援,实现法学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南开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着力开展本科教学建设,及时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通过向西部高校输送优秀师资、积极参与“慕课西部行计划2.0”、筹建虚拟教研室等途径,与多所西部高校法学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据悉,南开大学法学院已将搭建法学类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和跨学科、跨地区协同教研团队列为“十四五”阶段的重点建设内容之一,预期通过探索以法学院为载体、本科教育为主干、产出为导向的法学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一体化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国建设对高质量法治人才的需求,落实好我国法学教育建设的总体规划,打造具有南开特色、辐射跨学科、跨地区的“新法科”人才培养平台。

文案:张晶晶

审核:王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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