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有关依托2022年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项目招聘博士后的公告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2-08-06浏览次数:401

2022年,天津市继续开展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试点项目,我院依托此项目招聘博士后。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主要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天津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的,2年资助期内可以获得国家及天津市资助共40万元。学校为入选者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做为后备师资进行重点培养。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人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

(三)申请人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办理进站手续日期为202221日以后的新进站博士后人员。

(四)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世界排名前15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5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于天津市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2.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3.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4.与天津市有合作协议海外高校的留学回国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本项目的,可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五)申请人自主与我院取得联系,并获得正式推荐。

(六)申请人能够保证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七)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八)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九)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十)此前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填写《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与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主要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答辩通过相关证明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答辩,可先行申报,须保证在办理进站手续时能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博士毕业学校说明》(模板见附件2)。

申请人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博士毕业海外高校如与天津市有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815日。学院将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学校和天津市相关部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邮箱:weiyujie@nankai.edu.cn


附件1.申请表.docx

附件2.博士毕业学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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