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学课程创新发展和法治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的要求,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22学年春季学期,为本院2021级本科生新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一新的必修课程。课程旨在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立场、观点和方法,培养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兴趣,激发学生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热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解决中国问题的实践当中去。该课程一个学期的授课已经结束,在授课过程中体现了南开法学的鲜明特色,收到良好效果。
配强授课教师,课程内容全面
学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开设,在课程开设之前,在付士成院长、史学瀛副院长的组织和推动下,法学院专门召开教学研讨会,进行课程研讨和教学规划。学院精心规划课程设置,配强授课教师团队,组织全院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多位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教师主讲。课程内容全面充实,兼具学理深度和政治导向:采用分专题、多教师的授课模式,既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学基础理论的特色,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在部门法之中;既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视野,又体现法治中国的本土立场。
该课程共2学分、34学时,开设17周,因新冠疫情,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授课。课程第一讲由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讲授,主题为“导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该讲对本门课程的课程定位、教学目的、课程大纲等进行了整体介绍,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进行分析。第二讲由于语和教授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传统文化溯源。第三讲由贾敬华副教授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基础。第四讲由闫尔宝教授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过程论,其主题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第五讲由孙竞超老师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党法关系论。第六讲由贾卓威老师主讲法治关系论,系统讲授了改革与法治、发展和安全、法治与德治的的关系。第七讲由屠振宇教授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宪治国思想。第八讲由王彬教授主讲,从价值论、制度论与功能论三个层面深入剖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理论。第九讲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副教授主讲习近平人权思想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第十讲由白佳玉教授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要义。
不同老师从自己的研究方向出发,深入浅出地引导学生系统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充分地学习和领会法治建设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
学生积极参与,课程反响良好
在授课方式上,该课程采取教师讲授、课堂讨论与学生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将生动鲜活的现实素材融入专题教学,力图为学生提供学习研究的多元视角和前沿思维,帮助学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现实逻辑运用到解决中国问题的实践当中去。
在教师的指导下,同学们根据指定案例汇编和阅读资料开展小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科学方法、实践要求进行了多主题的研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来指导实践问题的解决。最终,有6组同学在课堂上进行了展示分享,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同学们认真思考、积极互动,在学习与探讨中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重大意义,表现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浓厚兴趣。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其本质是高水平素质教育与高质量职业教育的有机统一,法学教育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讲授正是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提升中国法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南开大学法学院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课程建设中全面推进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法学专业学生学实弄通悟透其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领法学学科体系、法治人才培养、法学教材体系和法学课程体系建设的总纲,融入到了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之中。希望同学们能在本课程的学习中立志勤学、锤炼品格,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知识的学习,努力成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通讯员 董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