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法律制度发展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2-03-10浏览次数:405

202235日,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与日本山梨学院大学法学部联合举办的“中日法律制度发展研讨会”顺利召开。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举办,两校分别设立分会场,通过视频方式进行报告与讨论。法学院院长付士成、党委书记崔满顺、副院长史学瀛和宋华琳在南开分会场出席会议。山梨学院大学熊达云教授、刘星教授和南开大学杨广平副教授、谢晴川副教授承担翻译工作。


南开大学分会场 法学院123学术报告厅

山梨学院大学分会场 孔子学院会议室

开幕式由山梨学院大学斋藤雅代教授主持。山梨学院大学法学部部长金子大教授致开幕辞。金子教授指出,两校于1993年签署学术交流协议,三十年来两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互派教师、留学生,对中日友好学术交流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因疫情期间无法邀请南开的朋友访日,对此深表遗憾。最后金子教授祝愿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愿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源远流长,延续永远。

上午的主题研讨环节由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主持。在行政法板块,大正大学教授、前山梨学院大学教授江藤俊昭以“论日本由行政改革迈向地方政府改革”为主题做了报告。江藤教授首先指出日本存在人口减少、老龄化以及“城市消失的可能性”等问题,并介绍了日本宪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在此规定下日本地方政府的两个特点以及改革的进展和趋势。南开大学闫尔宝教授的报告以“中国行政诉讼结构的转型问题”为主题。闫尔宝教授回顾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结构的三十年发展历程,基于不同时期行政实践、学术研究的特点分析了“行为之诉”的产生背景和“关系之诉”出现的原因,探讨了诉讼结构向“行为之诉+关系之诉”转型的可能,最后分析了转型中面临的困难。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对两位教授的发言做了精彩点评。宋华琳教授指出中国也面临人口老龄化、出生率下降等问题,与日本面临的情况有相似之处,今后与日本行政法学者有广阔的学术交流空间。在行政诉讼结构的转型方面,宋华琳教授认为应以法律规范为核心,将公权力放在这些法律关系下分析,并结合宪法和基本权利规定,兼顾相关法律规范领域的具体事务及结构,分析中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变迁。

在经济法板块,山梨学院大学上条醇教授以“论日本房地产税制的结构”为主题做了报告。上条教授首先介绍了房地产税制相关的规定,随后从多个角度详细介绍了日本房地产税制的结构,最后探讨了日本房地产税制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研究动向。南开大学杨广平副教授以“中国不动产税制改革的动向与方向”为主题做了报告。杨广平副教授首先从基本构造以及税制改革的方向,分析了中国的房地产税的政策性目的以及地方税的本源功能和作用,接着从不动产税的性质分析房地产税的主要功能。在点评环节,南开大学陈兵教授提出可以就房地产税的价值、意义,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中国房地产税制度的构建和改革动向的影响等方面开展进一步探讨。

下午的主题研讨环节由山梨学院大学实川和子教授主持。在著作权法板块,山梨学院大学小菅信子教授以“日本的动漫文化的交流政策与著作权的诸课题”为主题做了报告。小菅教授以日本动漫的国际大流行为切入点,提出动漫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著作权的保护,应当开展国际著作权保护的合作机制。南开大学张玲教授以“署名权主体规则的体系重构”为主题做了报告。张玲教授以我国近年来版权贸易、文化产业发展为社会背景,对在法律上如何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这一基本问题做了深入思考。张玲教授首先提出了版权贸易背景下署名权主体规则在解释论上的困惑,指出如果对《著作权法》中的相关条文做体系化解释,关于署名权的权利主体、内涵等会出现矛盾。接着张玲教授考察了域外署名权主体规则的立法例,分别评析了著作权体系和版权体系的具体做法,指出著作权体系与版权体系互相借鉴、融合,从立法理念到法律规则,差异在逐渐缩小。最后在反思作品本质属性和署名权价值的基础之上,张玲教授提出关于署名权主体规则的重构,主张应当借鉴专利法框架下发明人权利与专利权分置模式的范本,在作品之上设立作者权和著作权,为作者和著作权人分别设置署名权。在点评环节,南开大学法学院向波副教授指出动漫产业的发展需要以一套合理、完善的制度规则为保障,借鉴日本动漫产业的相关制度可以借鉴,开展动漫产业领域的文化和制度交流。就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署名权主体规则存在逻辑、功能和解释等进行探讨研究,极具学术价值。

在环境法板块,山梨学院大学丸山正次教授以“日本环境政策的展开及其特点”为主题做了报告。丸山教授首先介绍了日本的环境政策及特点,梳理了二战后日本环境政策的历史演进以及《环境基本法》的基本内容,接着根据摩尔模型分析了生态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指出在制定基本环境规划时,应侧重于各行为人、尤其是通过企业和绿色消费者完善环境市场的条件。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史学瀛教授以“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国环境法的变革”为主题做了报告。史学瀛教授首先指出中日两国在环境政策方面有许多相似点,双方的环境政策也存在一些差异。随后史学瀛教授分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重要原则,并介绍中国环境法的基本内容,指出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统领,环境基本法和单行法规为核心,其他部门法为补充,包括党内法规在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点评环节,南开大学申进忠副教授指出丸山教授和史学瀛教授的主题都非常宏大。丸山教授以环境现代化理论对日本的环境法律政策加以解析,在中国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实践对政策法律提出新要求的背景下,为中国学者提供了良好的研究样本,可以进行更广泛的交流合作。南开大学刘芳副教授从生态现代化、法律现代化、多元环境治理体系三方面对环境法律政策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闭幕式由山梨学院大学斋藤雅代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致闭幕辞。付士成教授指出,本次研讨会的各位报告人在有限的时间内展示了报告的主体内容,提出了有价值的认识和观点,有助于相互了解各自国家相关制度及其发展变化的情况,相互学习和借鉴。两校自1993年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以来,通过教师互访、联合举办研讨会等活动,建立了长久的友谊,祝愿两校业已存在的友谊进一步发扬光大,希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同探索进一步合作交流的形式,深化合作交流关系,持续推动两校法学学科的发展。

(霍晓彤、杜亮想记录,朱欣琦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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