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公法博士生工作坊第一期顺利举行 师生共话街镇综合执法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1-12-28浏览次数:290


2021125日晚,南开公法博士生工作坊第1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法学院333会议室举行。2020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赵阳进行了论文报告,题目是“街镇综合执法:实践背景、制度依据与治理进路”。本次工作坊邀请了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2020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苗亦凡、唐曼担任评议人,2021级博士生徐曦昊担任主持人。南开大学法学院以及兄弟院校的百余位师生以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参与了本次活动。

报告伊始,主持人徐曦昊介绍了公法博士生工作坊的活动背景与具体形式。随后,报告人赵阳围绕街镇综合执法展开报告。

报告主要围绕街镇综合执法的实践路径、制度依据与治理进路三个问题展开。首先,报告人提出实践中街镇综合执法的改革经验可以概括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和经济发达镇扩权强镇改革两条实践路径。其次,报告人认为街镇综合执法的制度根源与《行政处罚法》第24条的规定以及属地管理的职责密切相关。然后,报告人提出了针对不同的改革路径应该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执法权下放方式。最后,报告人对于文章的整体内容做了简要总结。

随后,评议人依次对报告内容发表各自看法。

苗奕凡认为,该文是一篇理论性程度较高的文章,对于街镇综合执法从学理上系统进行了分析,值得肯定。同时,文章存在结构布局不合理、题目与正文不一一对应、一些概念需要明确界定等问题。

唐曼认为,论文观点新颖,具有创新性。然而,论文一些表述值得商榷。包括街镇综合执法是两条路径还是同一路径的不同阶段、执法权回归的论证是否成立、如何处理论文中不同内容的安排以及应当关注实践中存在哪些具体问题等。

宋华琳教授认为,论文写作下了很多功夫值得肯定,但论文仍有一些不足之处。第一,论文应当在引言或结语中明确表明观点,这样才符合“用户友好型”写作的要求;第二,论文存在关注现实有余而理论关注不足的问题;第三,论文应该从功能意义上研究执法事权的问题;第四,论文应该从实践出发关注真问题等。

随后,一些同学进行了提问。

报告最后,报告人赵阳对各位评议人能拿出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并评议文章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针对各位评议人和在场同学提出的问题予以充分的回应。主持人徐曦昊宣布本次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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