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法学师生参加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482


20211016日,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研讨会顺利召开。会议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线下会场分设于北京和河北正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与会,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和部分研究生参加了会议,胡建国副教授进行线上发言。


在开幕式上,河北经贸大学党委常委和副校长和志强教授、河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周宝刚同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和副校长王敬波教授致欢迎辞;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沈四宝教授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如林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在大会的主旨演讲部分,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叶军就国际经贸规则博弈的新形势进行了分析报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国际商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以及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健龙介绍了RCEP的基本情况;国家反战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司副司长潘江分析了国际形势下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对外合作的重点方向;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副庭长张树明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涉外商事还是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了报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强调了要创新赋能,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管张晓丹就助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信息化应用平台进行了介绍。


胡建国副教授在专题一“国际经贸法律政策新发展”的研讨中做了题为“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草案)及其WTO合规性分析》”的报告。首先,胡建国简要介绍了《外国补贴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三大审查制度等;其次,分别分析了SCM协定和GATS条款对外国补贴的适用性;然后,讨论了《外国补贴条例(草案)》是否违反了SCM协定与GATS的特定条款与义务,以及是否能援引一般例外条款获得豁免;最后,以《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草案)》为例就WTO与非涵盖议题的关系进行了评论并提出了中国对策。

2021级国际法研究生陈禹锦提交的论文“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草案)及其WTO合规性分析》”荣获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1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

会议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就国际经贸法律政策的新发展、国际金融法、国际经贸争端解决、双碳目标的法治保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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