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院校交流 实现互促共赢——南开大学法学院与津南区人民法院续签共建合作协议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650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精神,巩固并加强法学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的专业交流,促进法学教学科研和司法审判实务的共同发展与互促互赢,630日下午,南开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副院长史学瀛教授和学院本科办、团委负责老师与专业教师代表等一行六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签约仪式上,津南区人民法院刘振清院长对南开大学法学院领导老师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法学院入驻津南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刘振清院长介绍了津南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指出双方签署共建合作协议是津南法院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南开大学是我国的著名学府,南开大学法学院集法学教学、学术研究、实践交流、社会服务、技能培训为一体,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推进区域内的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双方签署深度合作协议联合组建高素质法治人才深度培养实践基地,对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审判事业蓬勃发展,助力法学学术研究的进一步繁荣都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进一步的深度合作也必将产生巨大合力。津南法院将积极发挥自身司法审判资源的优势,全力支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开展法学课题调研、法律实务实践、庭审观摩学习等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为南开大学法学院师生在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同时,津南法院也将进一步持续借鉴南开大学法学院在学术资源、法学智识上的专业优势,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地获得坚强有力的智库支持,为进一步着力加强新时代法治建设集智赋能。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详细介绍了南开法学教育的百年历程、南开大学法学院建院四十年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成绩以及在学科建设、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基本情况。付士成院长引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他指出,津南区人民法院与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合作是在新时代法学教育理念指引之下的一项重要合作,是共同承担高素质法治人才深度培养的一项重要合作。南开大学法学院与津南区人民法院深度的合作共建,巩固并加强长期合作关系是深入学习践行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致力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顺应了国家法治建设的总体趋势,同时也与南开大学法学院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高度契合,也与新文科新法学建设的有益探索高度契合。付士成院长表示,在今后院校进一步深度合作共建中,希望双方能够在教学实习、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人才培养等各个领域通过互相讲学授课交流经验、共建实践基地培养人才、共同合作调研课题项目等多种方式强化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为法治天津建设和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贡献力量。


签约仪式结束后,在刘振清院长的陪同下,付士成院长、史学瀛副院长一行先后参观了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建成的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以及执行事务中心,详细了解了一站式多元解纷即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切实体验了津南法院推出的“院庭长直通车”服务与监督平台以及会展纠纷“一码通”线上平台。在津南法院院领导的陪同下,付士成院长、史学瀛副院长一行还实地参观了海河故道周边由津南法院倾力打造的天津市首条民法典普法宣传长廊,在讲解员声情并茂的耐心讲解下现场零距离体验了户外模拟法庭、法律知识问答以及民法案例二维码电子解读等互动操作环节。

南开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续签共建合作协议,为双方今后的进一步深度合作共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深度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实现互促共赢的重要举措。南开大学法学院将以此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处理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进一步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务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教育之中,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切实提升双方合作的层级和质量,促进新时代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融合,推动法学高等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以及司法实务和审判实践的资源共享与深度融合,培养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法治社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贡献力量。

贾卓威老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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