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鹏教授纵论国际法发展的历史经验与中国机遇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0-11-16浏览次数:643


通讯员李馨)20201115日上午,知名国际法学者、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何志鹏教授做客“南开法学高端讲座暨南开法学四十年系列活动”,为我校师生做主题为“国际法发展的历史经验与中国机遇”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副教授主持,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复旦大学人权中心执行主任陆志安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于亮副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何驰博士作为与谈人参会,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朱京安教授及南开大学法学院诸多师生参加了讲座。讲座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近三百名校内外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南开大学唐颖侠副教授对何志鹏教授于百忙之中接受邀请,做客南开表示感谢。并对其他兄弟院校的与会嘉宾及师生们表示欢迎。

随后南开大学副院长宋华琳教授发表欢迎致辞,致辞中指出何志鹏教授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将国际法研究和法律理论、国际关系理论融于一炉。唐颖侠副教授随后又简要介绍了当今世界逆全球化的潮流,抛出“国际法的内在规律是什么?”“国际法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中国国际法面临哪些挑战与机遇?”几个问题,引入本次何志鹏教授“国际法发展的历史经验与中国机遇”的主题。

何志鹏教授首先分享了自己日常的学术研习思路,随后梳理了本次讲座六个递进逻辑关系的要点:第一,国际法的现实境况;第二,国际法现状的原因;第三,国际法的发展规律;第四,中国国际法的机遇;第五,中国国际法的挑战;第六,中国国际法的举措。

首先,何志鹏教授详细介绍了国际法的现实境况。他指出,国际法至二十一世纪初,尤其是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开局又重回“迷茫期”,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国际规范的设立被阻滞,即现有国际法规范无论是否成熟、复杂,都极容易被阻滞甚至回退。第二,国际法的效力被压制。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许多国家遏制世界卫生组织发挥功能。第三,国际组织的运行被低估。以美国为代表的一系列大国对现有国际体系表达不满,国际组织的运行遇到冰点。第四,多边国际体系被质疑。例如,英国脱欧不仅仅是对国际组织效力的质疑,也是对多边国际体系的质疑,国际法整体遇冷。国际法所处现实境况也进一步说明国际法发展历时虽长,但其基本特质仍未改变:它是一个横向的、基于协定、强制力还未构建起来的法律。

随后,何志鹏教授深入阐述了国际法现状的原因。何教授首先作出论断:国际法是生长在国际政治和经济基本格局上的,不该脱离国际经济、政治、文化基本格局去看待法律问题。他引用著名法理学者朱苏力老师的话——“法律不是自成体系的部门”来说明这一论断。基于此论断继而提出现代国际法的境况可以从系统和个体两个角度认知。系统原因主要表现为全球化过速,其又归因于对于区域、个人的要求考虑步骤;华盛顿共识与新自由主义的误区以及后冷战时期西方意识高歌猛进的误判。何教授旁征博引地说明了全球化在发展过程中没解开的自身问题导致了20世纪初出现了反全球化。个体原因则表现为大国的衰落,主要阐述了本次新冠疫情各国的不同表现,论证了国际法基于国家目标而呈现,是国家基于实现自身利益在规划、探索过程中形成的体系。全球化只能依附国家的价值而存在,只有国家基本达成共识,实现帕累托最优才算是正面表现,进而指出了多边化退潮反而是一种理性的回归。

之后,何志鹏教授通过时间轴上的经验与空间格局的规律两方面与大家交流了国际法的发展规律。他指出,从时间轴上看可以将国际法的发展看作伦理螺旋,并以人生为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所确立的欧洲文明秩序是国际社会法律构建的第一波,其标志性在于更加系统、持续。巴黎和会全球规范的建立是全球规范构建的第二波,但其结果并不理想。建立起联合国的旧金山会议是第三波,人们又开始回归理性。目前世界处于第四波潮落阶段。空间格局的规律则主要表现为中西差异,何教授以曾经考察中国古代朝贡制度与西方国际交往的差异为例,指出中国的朝贡制度虽表面不平等,需要更高的身份地位认同,但经济上厚往薄来。而西方国际交往表面平等,但经济上确是竞争关系。进而指出中国与西方在国际关系理解上存在很多不同,这可能是牵动国际法发展的内在深层力量。

此外,何志鹏教授简略探讨了中国国际法地机遇与挑战。机遇体现在东升西降,东稳西乱两点,他举出坐火车的例子阐述了战略机遇期这一概念。而挑战则表现有四:其一是声誉问题,即中国始终处于被抹黑的状态,无论是关乎领土、军事领域的南海问题,还是关乎经济、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抑或是关乎人权领域的少数民族问题均存在被西方社会诋毁的现象。其二是我国国际法运用能力仍然不足。其三是国际法的理论研究仍待深入。其四是我国国际法的认知水平有待提升。

最后,何志鹏教授分享了自己综合思考后的中国国际法举措。他通过与美国横向比较,指出应该打造和占据政治、人权、环境、经济、军事方面的道义高点,改进出一套易被世界话语体系所接受的、简洁的、有中国特色的道义高点,例如认可、参与国际法制。同时应该提升国际法的意识和提升运用国际法的能力,何教授高度认可了十九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加强涉外工作法制化。最后一项举措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国家需构想国际法人才需要哪些法律素养,以科学规划的模式来塑成人才。国家岗位也要分配出各涉外人才的位置,以达到人尽其才的理想状态。

与谈环节中,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提出:对于国际法不能过于理想主义,因为在任何时候国际法都深受社会制约:国际法不是规则导向的,而是利益导向的。她指出,中西对于国际法理解的确存在差异,并以亲身经历为例,指出在媒体层面我国“讲中国故事”做得还不够。同时我国普遍存在英文写作能力的不足,不仅是学术方面,还有其他媒体层面,这些需要改进。

复旦大学法学院陆志安副教授指出:国际法很多规则的启动与形成有快有慢,有的会因为国家利益的调整而搁浅或者改变,这是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常态。国际法到底有没有效力取决于我们对“效果”的定义,法律出现后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如果能则是有效,不能则是无效,从这个层面讲国际法依然有效。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体系遇到了很多困难,这些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事情在不断发展。怎么去认识困难,提出更好的方案,中国能更好的跻身进国际规则制定的行列中去需要更多学子、年轻学者来思考。

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指出:赞同何教授的研究国际法问题要从政治、经济等角度入手的观点。关于国际法的作用,他指出,前不久被采访时被问到的“关于中美纠纷国际法发挥了多大的作用”这一问题,结论是中美双方都考虑了世贸规则。最后他提出国际法陷入大变局的情况下,对于中国来说机遇是大于挑战的,至于如何把握机遇,不同领域会有不同体现。并请教何教授:美国作为一个霸权国维护国际体制、遵守规则,目前美国认为自身受损不再去维护,是偶然还是必然?新总统上台后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中国应该在国际大变局下怎么抓住机会,引领国际规则建构?

天津大学法学院于亮副教授指出:如果把国际法理解为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激烈交锋,总的来说还是现实主义占据上风。举出三个例子来论证理想主义是有虚伪性的:其一是国际人道法与禁止使用武力规则的关系。其二是国际人权法。于亮副教授认为其是最不国际的国际法。其诞生之初是一个国家如何对待本国国民,调整的是国内关系。 最后举出了国际刑事法院,认为其主要审查的是非洲国家。回到立法之初,罪名恰恰只保留了非洲作为实施者的几个罪名。他指出,没有真正的国际公法,国际社会没有宪法那样的崇高价值。中国维护利益要用易于被国际话语体系接受的方式。同时中国应该考虑适度接受国际司法管辖。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何驰博士谈到:通过近几年的研究,发现批判国际法学者不是批判国际法本身,而是重视国际法的表现。中国的国际法学者要有自信。并以身边的经历论述到批判国际法是在西方语境下,进而举出最近所做的研究课题:非政府组织的批判研究,认为其是新自由主义的侧面。

在互动环节中,与会师生提问非常踊跃。关于胡建国副教授的提问,何教授回应:历史都是偶然与必然相结合的。从必然角度看,美国肯定打算引导新一轮全球化。并以周恩来在万隆会议发言为例说明如果中国想开启多边主义需要真诚的发声。谷向阳请教“是否认为逆全球化特指当下出现的国家对全球化进程不满而采取的一种抑制全球化而形成的潮流?”何教授表示赞同。贾卓威老师请教“对于超越国家利益的价值如何理解”、“对于国际法律秩序结构而言基础规范为何”、“国际法倒退时期国际法律人如何自处、定位?”三个问题,何教授认为justice, community本身就值得讨论。信凯尔森才讨论基础规范。哈特曾经提到pacta sunt servanda可以作为基本规范,虽然这也值得怀疑。国际法规范并不必然认为习惯高于条约。陈奕青请教了“关于小多边主义模式的看法”,何教授认为这的确是发起了一个新秩序。孙成龙请教“从全球领域讲世界是否开始进入生态文明阶段”“中国运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结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讲好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故事,是否是中国塑造新的国际法规则和提升国家名誉且能够被西方社会接受的切入点?”“针对国际法的特殊性,在教学上将国际关系、国际法和外语专业进行交叉贯通培养是否更加合适,会否影响教学效率?”何教授认为关于第一点认识要审慎一点;以及学科交叉是一个方式,并且还有更多的交叉可能,比如世界经济和法律。LN提问“中国如何在国际规则博弈中扬长避短以化解困局?”,何教授认为中国应该先将自己的观点阐释为国际社会共同认可的;然后获得更多的国际支持和认可。

最后,唐颖侠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并再次向何志鹏教授、五位与谈人以及参会师生表达感谢。本次讲座是南开法学高端讲座暨南开法学四十年系列活动之一,何志鹏教授在持续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旁征博引、生动形象地阐述了“国际法发展的历史经验与中国机遇”,令与席师生受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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