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莫纪宏教授做客南开主讲“宪法学的知识谱系”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0-11-12浏览次数:396

20201111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莫纪宏教授做客“南开法学高端讲座暨南开法学四十年系列活动”,于线上做题为“宪法学的知识谱系”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李蕊佚副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作为与谈人出席了此次讲座。校内外师生逾百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首先,莫纪宏老师讲述了建立宪法学知识谱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莫老师指出我国法律实践中存在的宪法适用性低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的宪法学研究欠缺对知识的分类,不能形成宪法学的知识谱系。此外,莫纪宏老师以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是否是人类的敌人为例,指出价值判断是以认识为基础的。价值论不能漫无边际,而要受到认识论的限制。传统西方理论过度强调个人价值,认为个人对自由需求的重要性超出了人类实现自由的整体能力,形成了价值论的膨胀。他认为目前西方国家防控疫情不利的原因是混淆了认识论与价值论的关系,即西方传统的宪法学知识谱系不能解决疫情所带来的新问题。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宪法学知识谱系。

第二,莫纪宏教授讲述了宪法法论。他认为宪法法论包括以宪法文本为基础的条文知识和宪法解释的原则知识。但是宪法传统的条文知识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此时就需要对宪法的原则认识进行强化,这就需要了解宪法产生的历史。他以《自由大宪章》的产生过程与历史背景为例,指出《自由大宪章》确立了最高权力也要受法律文本的限制和个人自由不得随便剥夺的原则。

第三,莫纪宏教授对宪法学知识体系的内容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建立宪法学知识体系需要考虑宪法学学的研究方法与目的、传统宪法学的知识特征、广义宪法学的知识结构及知识功能、宪法学知识和宪法思维、建立以宪法价值、宪法法为核心的宪法学研究体系、宪法教义学与宪法解释学的知识特征与缺陷这六个方面。

第四,他认为要更新宪法学“学”的研究方法与目的。宪法学学是以宪法学这一法学学科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学”学科,通过整体文献与宪法应用,以科学的态度探求宪法的发展轨迹,从而构建关于宪法这一特殊社会现象的知识体系,推动宪法的实施。同时,他指出,传统宪法学知识具有混杂性、隔离性、低度性和模糊性。因此,建立宪法学知识谱系需要关注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稳定性、规范性和指引作用,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立足现在,增强宪法理论与实际的联系。

最后,莫纪宏教授认为可以从宪法学的知识性质出发,将其分为宪法学的历史知识和逻辑知识。宪法学的逻辑知识结构又可以分为狭义宪法学和广义宪法学。狭义宪法学仅表现为宪法法论、宪法制度论与宪法事实论,最狭义宪法学仅仅表现为宪法法论(宪法规范论)。广义宪法学包括作为宪法行为论、宪法关系论、宪法秩序论、宪法价值论、宪法认识论、以及宪法本体论。

付士成院长指出本次讲座对宪法学知识进行分类,这对于行政法学研究也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宋华琳副院长指出莫老师以历史的关怀,把宪法的历史、现在与未来融合在一起,同时比较美国、法国等国的宪法学知识,又立足现实,建立了莫老师独有的宪法学知识谱系。

最后,李蕊佚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莫老师从方法论的角度入手剖析了宪法适用困难的原因,并从六个方面指出了建立我国独特宪法学知识体系的方法。同时,李蕊佚副教授还从莫老师的讲述中获得了对于个人自由与国家存在关系的新看法。国家不仅仅是消极的不干涉个人自由,而且还应将提升公共福祉作为国家存在的首要目的。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给线上的逾百名师生展现了新型的宪法学知识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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