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小学期外教课程《专利法》圆满结束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8-07-23浏览次数:624

 

(通讯员 石建宇)201872-22日,美国缅因大学法学院的L.L.M主任、副教授Emily Michiko Morris在南开大学法学院102教室,讲授了一系列精彩的专利法课程。课程共三周,Morris教授扎实的法律基础和严谨的学术态度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Morris教授首先表示很高兴来我校授课,并就课程的要求和授课的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本次课程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每个知识点教授都结合了美国实务中发生的经典案例,对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分析。

本次课程包括了“Product as 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Novelty”、“Priority”、“Statutory Bars”、“Exhaustion of Patent Rights”、“Remedies”等十多个主题,基本上涵盖了专利法的法律问题。对每一个主题,Morris教授都从不同的角度多层次的加以讲解,例如对“Nonobviousness”的分析,教授首先介绍了本领域技术人员(PHOSITA)的概念。PHOSITA是虚拟人物,对于“Nonobviousness”的判断,法院通常会考虑“Secondary Consideration”,因此法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之后,教授还对比了“Novelty”与“Nonobviousness”之间的区别,并结合案例“KSR v. Teleflex”、“Arkie Lures v. Gene Larew”、“Hybritech, Inc. V. Monoclonal Antibodied, Inc.”加以分析。在小结中,教授总结了准确定义“Nonobviousness”的困难。

  

多年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使教授在专利法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不仅体现在法条的理解方面,对法官做出判决的原因以及对实践的法律运用,教授也能侃侃而谈。正如教授所说,过去几十年美国最高法院和其他国际法庭的专利案件数量正在不断增加,这恰恰证明了专利法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凸显。

据悉,课程期间,院长付士成,副院长史学瀛、宋华琳,教师代表张玲、向波与Morris教授进行了亲切会面,并就知识产权法、专利法、食品药品法等领域问题进行了交流。

22日,课程在愉快热烈的探讨交流中落下帷幕,参与课程的学生们都对Morris教授表示感谢。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内容充实,不仅对法条讲解鞭辟入里,而且结合案例对其适用性进行深入剖析,使同学们对美国专利法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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