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研讨会在南开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568

  

(通讯员  温觐怡)201744日,海峡两岸“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研讨会”在南开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和台湾法学基金会主办,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台湾地区的谢哲胜、陈荣传等十余位民商法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上午八点四十分,会议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耀东教授的主持下准时开始。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教授和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中正大学法律系教授谢哲胜首先进行开幕致辞,对会议的召开均表示热烈祝贺!致辞结束,举行了赠牌仪式,谢哲胜教授代表台湾法学基金会赠送南开大学法学院牌匾。

研讨会共分上下午四场展开,共有9位专家学者作了主题发言,11位嘉宾进行与谈发言。

研讨会第一场和第二场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耀东教授主持。会议第一场围绕“物权总则”相关内容进行展开,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中正大学法律系教授谢哲胜以《民法典物权编通则章立法建议》为题进行了精彩的主旨发言,台北地方法院主任公证人、高雄市立空中大学兼任助理教授郑惠佳以《不动产物权变动公证》为题向大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引发现场听众的深刻思考。主题发言过后,南开大学法学院韩良教授,张志坡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中国应用法学》编辑任容庆作为与谈人分别就主旨发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会议第二场以“所有权”为主题,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游进发,真理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台湾法学基金会副董事长林家祺,台北大学教学发展中心主任、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副教授黄健彰分别以《物上请求权之立法建议》、《中国物权法关于共有物管理法制之立法建议》、《论多数共有人得否出卖不动产于共有人之一》为题作主旨发言。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齐恩平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郝磊教授、北京社科法学所罗瑞芳副研究员就本场主题发言进行了与谈发言。

研讨会第三场和第四场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玲教授主持。会议第三场以“用益物权”为主题,真理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台湾法学基金会副执行长蔡钟庆,高雄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张钰光,开南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庄锦秀分别作了题为《民法典物权编土地征收相关条文之立法建议》、《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台湾地上权之比较与<民法物权编>立法建议》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若干立法建议》的主旨发言。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贾邦俊,天津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吉林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杨雅婷博士就上述主旨发言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看法。

会议第四场围绕“担保物权”进行,得声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兼副执行长李兆环以《两岸抵押权之比较与立法建议》为题作主旨发言。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鹏远分别就该主旨发言进行了与谈。   

发言和与谈环节结束后进入自由讨论环节,在场听众就上述议题向发言人进行了提问,与发言人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深入交流中推进了大家的认识。

最后,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中正大学法律系教授谢哲胜作总结发言,台北大学终身荣誉特聘教授、台湾法曹协会秘书长陈荣传对会议发表闭幕致辞。会议在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取得了圆满成功。

本次会议召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出台之后,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工作加速进行的背景下,是一场集聚两岸民商法领域专家学者智慧的思想盛宴,会议深入探讨了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立法中的重大问题与疑难问题,促进了该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对民法典物权编的编纂大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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