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至13日,应日本专修大学法学院邀请,我院左海聪院长率团出席了“东亚新规则下的秩序及其立法动向”国际学术研讨会,访问团成员还有法学院副院长史学瀛教授、我院东北亚法研究中心主任郑泽善教授、中心副主任张玲教授和杨广平副教授。
![]() | ![]() | ![]() |
在为期4天的学术交流活动中,中日学者就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税法、著作权法及刑法等领域的新规则的创设背景、相关原则和概念以及制度设计中的问题等展开了深入讨论。在本次访问期间,两院还就今后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交流事项进行了具体商讨并达成诸多共识。
一、国际学术研讨:“东亚新规则下的秩序及其立法动向”
11月11日,由日本专修大学法学院与我院东北亚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东亚新规则下的秩序及其立法动向”学术大会在专修大学神田校区7号馆举办。日方对本次学术会议高度重视,事前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广泛宣传,有近30名法学院教师及150名学生出席了本次学术研讨会。会议首先由专修大学法学院院长白藤博行教授和我院左海聪院长分别致祝辞,双方都对今后两院在国际学术交流方面的长期合作寄予期望,并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本次学术会议由”中方主题发言”、“日方点评”和“中日师生现场互动”三个部分组成。
当日上午举办了两场学术活动,首先由我院左海聪教授做了“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的前景--以TPP为例”的主题发言,由专修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森川幸一教授主持,并由该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西元宏治教授进行了点评。随后,我院史学瀛教授做了“中国环境法的原则与特征”的主题发言,由专修大学前副校长-民法专业坂本武宪教授主持,并由该院环境法专业须加宪子副教授进行了点评。在现场互动环节,我院两位教授分别就日方师生提出的有关TPP规则对中国相关产业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和损害担责等问题予以解答,日方学者通过与日本相关制度规则的比较,对中国目前在国际经济法及环境法领域的制度设计给与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对日本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 ![]() | ![]() |
当日下午举办的两场学术报告中,分别由我院杨广平副教授做了“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国际税收协调与中国国内税收制度的调整”的主题发言,由专修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业平田和一教授主持,并由该院税法专业林仲宣教授进行了点评,随后由我院张玲教授做了“中国署名权主体规则的重构”的主题发言,由专修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法专业久保次三教授主持,并由该院知识产权法专业田上麻衣子副教授进行了点评。在现场互动环节,我院两位教授分别就日方师生提出了有关国际避税新规则的国内法适用和国内法整合问题、区别作者权中的署名权和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 ![]() |
另外,我院郑泽善教授于11月12日下午在专修大学法学院“今村法律研究室”主办的“国际化中的刑法”研究会上,做了题为“罪刑法定主义与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主题发言。今村法律研究室是由专修大学自1880年建校以来的第5任校长今村力三郎教授于1949年成立的、致力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研究机构,主要通过交流研究会和判例研究会的形式开展活动。本次研究会由专修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松岗晵祐教授和冈田好史教授主持,由该院森住信人副教授进行点评。郑泽善教授就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适用现状及其争议、在罪刑法定主义下如何适用少数民族习惯法等问题与日方师生进行了交流与深入探讨。
通过上述学术交流,中日学者在友好、融洽和相互学习与借鉴的气氛中进行观点和思想的碰撞与融合,取得了诸多共识。参会双方都表示本次学术研讨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深感意犹未尽,期待今后能就共同关心的主题展开更广泛深入的讨论,并希望今后作为双方实质性合作的一环,定期举办此类学术研讨会,以此提升东北亚比较法研究的水平。
二、协定两院国际学术交流协议
11月12日上午在专修大学6号馆举办了有关续定《南开大学法学院与专修大学法学院合作交流协议》的会议。由专修大学法学院院长白藤博行等10位教师与我院5位访日教师就今后双方的实质性合作交流事项展开了全面具体的探讨,并就以下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1,学生交流:双方互派学生交流、依照两校的协定相互承认学分、相互减免学费等;2,教师交流:互派教师进行短期或长期的访问等;3,每年定期召开学术会议;4,由双方议定共同研究主题,共同申请研究课题,分阶段实施研究计划,并以论文专著形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等。
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确认的基础上,续定了双方的合作交流协议,并约定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于明年6-7月主办国际学术研讨会,以此作为双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的新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