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骥文)7月2日上午,南开大学法学院夏季学期研究生学术论坛第四讲在法学院331会议室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管理局局长、博士生导师张冠梓教授担任主讲人,主题是多向度的法——法律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岳纯之教授主持。
作为我国法律人类学研究领域之翘楚,张冠梓教授围绕着什么是法律人类学、法律人类学的脉络和研究特点、什么是法、法律多元主义等问题,将法律人类学这一新颖而神秘的学科向同学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式讲解。他指出法人类学是一门立足于人类学观点、注重经验和感受的跨文化比较的学科,其中有对传统法学的法概念、研究方法的批判,同时也试图建立全新的法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与传统的法理学相比,法律人类学不受某一文化的束缚,可以对不同社会进行比较研究。它也不像传统学科一样,将人类文化生硬的划分为诸如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结构、社会控制等,而是对最为相互联系的整体运用田野调查、比较研究、语言和概念等方法进行研究。
张教授还对孟德斯鸠、萨维尼、波斯皮士尔、穆尔、马林诺夫斯基、博汉南、格尔茨等学者的法律人类学观点进行了介绍,并从法律多元的角度将法独创性地分类为六个维度:主体维度的国家法与民间法,效力维度的统治法与从属法,文化维度的固有法与继受法,历史维度的国家法与前国家法,规范性维度的制定法与习惯法,结构性维度的观念、规范、行为与实物形态。
张冠梓教授长期从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少数民族法制史、法律人类学与法律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学贯中西,著作等身。在互动环节,张教授就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张力与融合、法律人类学中的比较法等问题和同学们进行了交流,并分享了在学术书籍阅读、研究方法方面的心得体会。此次讲座历时近三个小时,张教授授课风趣幽默又引人深思,让同学们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