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娟娟博士精析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关键点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6-06-08浏览次数: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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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唐曼)201667日下午6点,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站博士后孙娟娟做客南开大学法学院第二十期“规制与公法”沙龙,以“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关键点”为题展开详尽充实的学术讲座。孙娟娟博士后将一系列的问题链贯穿讲解的始终,对食品安全治理做了全景式的介绍,她锲而不舍的求知求真精神,及对食品法的热爱,深深感染了在场的师生。本次沙龙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部分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与席。

孙娟娟博士后首先从本次讲座题目中的关键词入手,梳理了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研究路径,剖析了食品风险规制研究中的基本概念,提出了“食品相关概念中是否需要区别不同‘食’的概念”、“不同的食品种类在监管中如何区别对待”、“在国际贸易体系中,是否需要区别对待食品贸易和其他诸如纺织品等贸易”等问题,并与在场师生展开互动。

孙娟娟博士之后解析了食品特殊性、食品安全问题、饮食结构变化、风险认知和社会接受度,讨论了科学技术对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影响,规制与治理的区别。孙娟娟博士继而详解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中的“关键点,并梳理出食品特殊性、食物权、立法保障、食品安全的风险认知、风险规制的科学性和谨慎性、食品安全的政府规制、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法》的新制度与概念、实务中的困境、食品体系的演变等十个关键点。

孙娟娟博士的讲座激发了同学们思考,多位同学就食物权的保障、食品与药品保障制度的区别、合作治理中责任界定和分配、不同利益群体对《食品安全法》立法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中多部门合作等问题,与孙娟娟博士展开讨论。

最后,宋华琳教授对本次沙龙做了小结,指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历史变迁,也是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演进的缩影,并就全球监管、食品的进出口标准、适足食物权的渊源、风险交流中的行政程序、地方政府的作用、职业打假人等问题与在场师生进行探讨。

本次沙龙使大家领略到具体领域行政法研究的魅力,如何勾连理论与实践,关注真实世界的行政法,为同学们提供了不同于传统行政法学的思考空间和思考方式,讲座虽已结束,但与席同学们深感意犹未尽,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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