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08年会在南开举行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08-11-24浏览次数:154

南开新闻网讯(记者 张轶帆 摄影 任永华)1123日,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08年年会暨“物权法实施热点问题”学术研讨会在范孙楼举行,会议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张盈律师事务所协办。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天津市法学会第一副会长韩华民、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贾邦俊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玲主持,来自天津市民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会议。

左海聪代表南开大学法学院向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张盈律师事务所的鼎力支持表示感谢,并预祝此次会议圆满成功。他说,南开大学法学院首次承办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年会,民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希望大家以此为契机,就该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张玲在开幕致词中说,本次年会是在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背景下,于《物权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召开的,代表了天津市民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希望与会代表在交流研讨中贡献各自的法学智慧,迸发出思想火花。她特别指出,根据韩华民副会长的建议,本次学术研讨会采用了到会领导不坐主席台、不作讲话的形式,突出对学术问题的研讨。她预祝此次年会取得丰硕成果,为推动我国物权法的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围绕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不动产登记中的疑难问题、小区物业法律问题等物权法理论与实务中的热点课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贾邦俊在闭幕词中肯定了本次年会在民法学分会发展及法学研究中的意义。他表示,民法学分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着重办好每次年会和研讨会,创建易于交流的学术平台,推动天津市民法学的发展。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副会长齐恩平宣读了本次会议入选论文获奖者名单,市法学会领导为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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