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在我校召开

专家会聚南开 热议国际经济法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08-10-27浏览次数:183

南开新闻网讯(记者 张轶帆 摄影  任永华)金秋十月,阳光明媚,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08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于1025日至26日在伯苓楼隆重召开。

南开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厦门大学教授陈安,商务部条法司原司长张玉卿,南开大学教授高尔森,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余劲松、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授车丕照、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等出席开幕式。大会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年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教授董世忠主持。

陈洪代表南开大学向来自内地、香港、澳门和韩国的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本次国际经济法年会,是南开大学法学院成立以来首次组织的全国性大型学术会议,必将促进南开法学教育自身的发展,增进与兄弟院校以及国内其他同行的友谊。200多位专家学者汇聚南开,围绕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交流,必将在学术的交锋中碰撞出思想和智慧的火花。

陈安对南开大学表示了诚挚感谢,并对南开大学的筹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他指出,中国国际经济法年会自1984年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的学术理念和“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年会宗旨,主持举行了众多意义重大、卓有成效的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以及各种专题学术研讨会,有效促进了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发展。在今后的研究与学习当中,将更加注重国内外学者的交流及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促进我国法制建设、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等的发展与进步。

左海聪在致词中说,本次年会在南开大学举行,是对南开大学法学院的认可,也是南开法学发展的动力,希望借此难得的机会向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与来自各地的学界同行们汲取宝贵的经验。

开幕式后,商务部条法司贸易法律处处长胡盛涛,商务部条法司WTO法律处处长、北京市国际法学会副会长杨国华分别就“国际经济法在对外贸易管理中的应用”及“中美经贸关系中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做主题报告。

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是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界级别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学术盛会。来自海内外各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该领域230余位知名专家、学者汇聚南开园中,将在本届年会上就“中国所涉WTO案例研究”、“中美经贸关系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双边投资条约的法律问题”、“两岸经贸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务”等当前我国面临的热点经济法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讨论与交流。

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决定,本次年会同时设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8年年会青年优秀论文奖”。在两天的会议时间里,涵盖国际经济法各个领域的160篇论文将被分为19个部分,在5个会议室中进行分组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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