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中国”寻五千年文化之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535

南开新闻网记者 马超 摄影报道

“当接手这项工作时,我就意识到,这是一辈子的事。”南开大学法学院侯欣一教授回忆起上世纪90年代刚刚启动《中华大典·法律典·民法分典》编纂工程时,他还是一位有志于著述民法学界“擎苍之作”的青年学者;22年后,这部总计470余万字、三代学者跨越世纪的经典“接力”最终付梓之时,侯欣一作为“民法分典”第二任主编和编纂工作全程参与者,已年届花甲。

作为国家级重点古籍整理项目,也是建国以来最大的文化工程,《中华大典》是一部沿袭古代传统而按现代学科分类的新型类书,其规模之大,为明代大型类书《永乐大典》的两倍、清代大型类书《古今图书集成》的4倍,超过了中国古代所有类书字数的总和。该项目1990年获国务院批复,共24部典,近百部分典,7.2亿字。随着《民法分典》的付梓,《中华大典·法律典》编纂正式收官。

大典编纂困难重重

“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法制文明的国度,但与发达的刑事法和官制法相比,中国传统社会似乎并没有构建起属于自己的民事法制理论体系,更有甚者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有无西方语境下的民事法律制度还是一个有待深入讨论的话题。因此,要从汗牛充栋的传统文献中编纂出一套符合现代体例的民法史料集绝非易事。”侯欣一坦言,20多年的编纂过程可谓困难重重。

其中最大的困难是编纂体例的确定。如何在《中华大典》工作委员会给定的规则内,使最终成果从体例到内容做到古今中外的兼顾?按照现代社会科学的学科分类,对传世文献重新整理编纂,作为《民法分典》编写的具体操作者,根本没有前例可循。光确定全书的编纂体例就用了3年左右的时间,开了数十次讨论会。侯欣一在主持大典编纂工作中,经多次讨论最终提出体例上应坚持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从真实材料出发,不贪大求全,不作主观臆断,更不牵强附会地与西方现代民法作硬性比对,在给定的字数范围内尊重历史,突出中国传统民事法律制度的特色,再现中国传统民事法律制度中最本质的东西。

另一个困难是对材料的筛选。《中华大典》工作委员会为整个大典列出的3万种书目,其中涉及民法部分3000多种,在这3000多种书目中要使用“最早版本”,从最接近“源头”的“影印本”中加以引用。在上世纪90年代,网络和复印机还并不普及,在筛选资料时需要从浩如烟海的历史资料中逐页翻过,有需要用到的地方再手抄下来。为了避免错漏,经常是两位学者一起“手抄”再放在一起比对。直到后来电子数据库和复印技术逐渐发达起来,这种方法才逐渐被数字化办公所取代,这大大加快了编纂进度,否则“整个工程也许再耗时20年也完不了”。

在古今话语体系融合方面也存在一定困难。古今文化和法学话语体系迥然有异,如固守今日部门法分类,《民法分典》在资料选用上势必陷入极为尴尬的困境。经反复磋商,编写组成员达成一致意见:所用概念以现代学术通用概念为主,以现代学界通用的概念对中国传统材料进行分类和剪裁。这样做固然不如传统概念准确传神,但对于通史性质的民法典来说,为了编排和阅读方面的周全,只能退而求其次。

侯欣一平淡地讲述着这些“背后”的故事,面容清癯,目光含笑,慈祥地摸索着摆在桌上那三册厚重的典籍,像在对待一个婴儿。

三代学人世纪接力

在南开大学提起侯欣一,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是一位“用功”的学者。侯欣一回忆,1993年刚刚加入项目时,自己33岁。这冷板凳一坐就是22年,眼看着参加编纂的学人,年轻的由中年渐渐变老,年长的从老年做到去世。在历史的长河中,22年弹指一挥间;然而对于这样一部民法学界的开山典籍,工程浩大、内容庞杂且无前例可循,22年足以见证三代学人为之付出的青春。

《民法分典》编纂工作最初启动时,由西北政法大学杨永华教授、烟台大学孔庆明教授两位前辈总领其事。他们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国家自己培养起来的研究生。后来两位前辈因年龄和身体原因相继退出,原有的工作机构随之解散,搜集的资料伴随着时间流失也全部散佚。“尽管非常可惜,但向前辈学习到的‘学术精神’一直激励着我,让我在今后接手这项工作以及在科研、教学等其他方面,一直谨记这种严谨求实的作风和态度。”侯欣一说。

新世纪以来,《法律典》总主编张晋藩委任南开大学教授侯欣一与西南大学教授周安平接手此项工作。侯欣一负责确定体例、搜集资料、筛选、点校和编排,周安平负责出版事宜。项目得以重新启动。

“当时张晋藩先生多次打电话叮嘱,考虑到类似的工作短期内不会再有人干,因而一定要有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编出一部代表当代中国法律史学界最高水平的典籍。”侯欣一牢记叮嘱,整个过程动用津京晋三地十多所高校和天津社会科学院的数十位法律史工作者,绝大多数为国内法史学界术有专攻、学有专长的中青年学者,十几位南开大学法律史专业的博士和硕士。参加人员按照朝代分成若干小组,指定一人负责。每人负责分包若干本书籍,如有争议或不清晰的问题由负责人决定。

“我还应当为参与大典编纂工作的青年学者以及博士生们‘点赞’,看到他们仿佛看到了22年前的自己。”侯欣一说。正如他最为得意的博士生之一赵晓磊所说,尽管硕士期间是学习的法史,但对如此浩瀚的民法史料、文献并不熟悉,通过参与编纂大典的工作,提升了自己的学术能力,同时也坚定了继续从事古代法制史研究的决心。

开山之典文化寻根

《民法分典》在体例上分为通则、身份法和财产法三个总部,每个总部下设若干分部。内容涉及从中国上古到辛亥革命期间关于法条、礼制礼仪、民间规约、契约文书、案例与判例、人物与事例、言论及学说全部纳入其中,同时正史塑造的人物形象及文学作品中提炼相关内容加以辅论。

“有人问我,在今天这个速成的年代,用二十几年的时间去修这样一部大典值得吗?我认为答案不言而喻。”侯欣一说,“盛世修典是我国传统,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中华典籍浩如烟海,却还从未有过一部完整反映中国传统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文献,这不仅是法学界的遗憾,也常常成为西方国家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诟病。”


版权所有@南开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