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规制与公法”系列沙龙第七期暨南大学刘文静教授畅谈“政府信息共享的法律问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767

(通讯员 刘焉穷)2015328日晚,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应邀做客南开大学法学院“规制与公法”系列沙龙第七期,畅谈“政府信息共享的法律问题”。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主持。来自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硕士生及本科同学,以及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刘东辉老师等约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沙龙。

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是国内知名行政法学者,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富布赖特访问学者。刘文静教授主要从事行政法理论、政府信息共享、政府信息公开、地方立法等领域的研究。近年来致力于政府信息共享和电子政务、信息治理研究,并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成果。

在本次沙龙中,她讨论了信息和政府信息的概念及其所有权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划分,政府信息共享;以公共安全、公共服务领域实务为例,讨论了政府信息共享的正当理由;讨论了信息共享的法律原则问题;讨论了信息共享模式、权限划分、共享程序、争议解决等信息共享中的难点问题。

讲座引起了在场师生的热烈反响,多位同学就政府信息共享的主体、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和搜索引擎、政府信息共享与私人信息保护的关系等问题求教于刘文静教授,天津师范大学刘东辉老师和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同学也分别依托于自己的研究方向就协议共享、基础信息与业务信息的区分,以及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形成的信息的权属问题求教于刘文静教授。在交流互动中,与席师生收获良多。

宋华琳教授在总结中提及,刘文静老师以庖丁解牛的技艺,为我们分析了政府信息共享中的法律问题,提出了诸多可以研究的问题,以及研究问题的思路和方向。本次沙龙让我们重新思考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机关内部问题是否也应纳入行政法,以及为什么要信息共享,需要什么样的信息,在哪里共享信息,这都是我们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信息法是一个具体的领域,会构成对行政法学全方面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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