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健馨教授受邀为天津高校学子做国家宪法日专题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603

 

 

(通讯员 侯孟君)12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联合举办“2014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报告会暨依宪治国与依法治国专题讲座”活动。我院魏健馨教授受邀作为主讲人,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会议中心大报告厅做主题报告。天津八所高校的学生代表们积极参加,认真学习。

报告中,魏健馨教授以诙谐的宪法故事开场,将宪法的地位和精神娓娓道来,指出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民主科学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因此,宪法在我国法治体系中具有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从国家机关到公民个人均应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内容和精神,魏健馨教授说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都是为了实现一种良好的公共秩序,实现法治。而法治的实现要求所有人都要守法,且该法须为良法。魏健馨教授总结良法的标准包括几个方面,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法律要具有明确性和可预见性,同时法律还要公开,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最后基于法律体系内部和谐,法律要有效实施。

魏健馨教授认为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要求加强宪法的实施,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得到追究和纠正。对于政府而言,政府要健全内在机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向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转型,提高政府公信力,建成有效、廉洁政府。这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公民也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尤其在日常生活中要培养宪法观念和规则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最后,魏健馨援引劳伦·却伯的话作为报告会的结语,“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她强调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公民应当尊重宪法,敬畏宪法,认真学习宪法的内容和精神。

报告会结束后,学生代表们感到受益良多,对宪法的精神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加强对宪法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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