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签署“校检共建”合作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700

  

南开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雁伟)10月30日,南开大学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南开大学-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校检共建”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基地建设、科研合作、专家咨询、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学习交流等多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南开大学副校长朱光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副检察长史建国,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教务处、法学院相关负责人以及双方互聘的指导教师出席签字仪式。仪式由天津市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韩庆祥主持并就共建协议作起草说明。朱光磊、史建国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朱光磊指出,签署校检共建合作协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实现校检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推进有南开特色的“公能”素质教育模式,培养公能兼济高素质法律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这对于在法学领域不断奋斗的南开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南开大学将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尽全力把基地办好,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为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作出贡献。朱光磊向市检察院相关部门特别是作为南开大学兼职教授的于世平检察长对南开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检察院的同仁能够继续支持和帮助南开学子的成长和南开法学的发展。

于世平介绍了市检察院近几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成效。他说在南开三年的学习对自己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也一直激励着自己不断学习、奋斗、奉献。他指出,签署检校共建协议是法律职业人认识贯彻四中全会的新要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搭建平台与转化成果,实现教育与行业双赢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能够和南开大学创新丰富合作方式,把共建协议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签字仪式结束后,朱光磊和史建国共同为“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南开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教研培训基地”揭牌,并向基地指导老师颁发聘书。我校法学院陈耀东、张心向、杨文革、张丽霞被聘为培训基地指导教师,市检察院魏静华、朱勇、杜鹏、王德良被聘为实习基地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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