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杂志董彦斌主编在南开大学法学院解说“中国的十大影响性诉讼(2005-201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775

 (通讯员 沈彩亚)716日上午,法学院研究生夏季小学期课程暨国内法学学术前沿动态讲座最后一讲于模拟法庭准时开讲,《中国法律》总编辑董彦斌博士做客法学院夏季小学期,主讲“中国的十大影响性诉讼(2005-2013)”。讲座由诉讼法教研室赵正群教授主持,朱桐辉副教授、高通老师及法学院法学和法硕研究生約40人参加。

董彦斌主编持续关注当代法政与民国法政,与吴革律师、《南方周末》等共同致力于推动影响性诉讼的发展。董主编首先简单介绍了亲身经历的自2005年起近十年的十大影响性诉讼历程,又从德国剧作家、诗人布莱希特的一首诗歌为角度切入影响性诉讼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中国公民运动,指出影响性诉讼评选出的都是典型案例,个人以个案维权,在此过程中催生新的制度,推进全中国的法治氛围,展示了中国公民运动从五四运动这一突破法律界限的无边际公民运动向着有界限公民运动的努力,逐步带着边际意识探索清晰的权己边际。

董主编总结了中国影响性诉讼的六个特质,分别为广场性、鸡蛋性、压力性、建制性、启蒙性和简政性,在每年中国的十大影响性诉讼发展和评选过程中,公众参与度极高,始终关注弱势群体,在强弱分明下对强者继续逞强以压力,呼吁新制度的建立或旧制度的变革,助力公民教育等。

同时,其本人作为2007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色·戒》案的“主角”,董主编着重介绍了自己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背后对拓展言论自由的考虑,尝试以平等主体关系的民事诉讼维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针对影响性诉讼发展到今天,公众的参与热情和关注度有所下降的问题,董彦斌主编认为其可能是由于表面共识的逐步达成及操之过急的赋予制度建构意义等因素。董主编先创地提出“历史宪法学”的概念,而影响性诉讼可以作为“历史宪法学”研究的绝佳基础材料。

在互动环节,赵正群教授、朱桐辉副教授都针对自身有关于影响性诉讼的疑问与董主编作了交流,董主编还就法律杂志主编的法律抱负与社会担当、影响性诉讼的类型等问题与研究生们做了了交流。

董彦斌主编的讲座注重从自身经历出发,生动细腻真实,并引经据典,内容既轻松又丰富,使研究生们了解到了很多影响性诉讼评选的人前背后故事,深化了对以个案推进中国民主法治进程深刻意义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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