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鸣响”学术沙龙聚焦招远杀人案之麦当劳的过与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806

 

(通讯员 刘琴)612日,法学院“鸣响”学术沙龙第36期在主楼303举行。法学院何红锋教授应邀作为嘉宾出席并作了点评,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近20人参与本期沙龙。

本期沙龙由2013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承办,以“也谈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招远杀人案之‘麦当劳’的过与责”为主题,结合经济法的专业特点,以5.28发生在招远震惊中国社会的命案作为切入点,从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侵权责任法》对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安保义务的规定进行理论剖析,同时结合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例法院的判决和处理结果,探讨麦当劳在本次惨痛事件中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沙龙首先通过视频回顾了招远杀人案的基本案情,展示了惨案事发时的现场情况和目击证人的证词。针对此案件的进展情况,社会观点不一。同学们从立法和国内外司法实践方面分别对双方观点进行了分析,并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从案件发生的概率可能性、商业机构的合理注意义务的前提和界限等角度深刻剖析认为麦当劳在此次案件中并不明显过错,已尽到法律范围内的注意义务,故不应该承担责任。

最后,何红锋老师针对本次沙龙进行了点评,不仅包括本次学术沙龙存在的问题,也对同学们以后的学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何老师也针对此案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引领大家思考的问题:在麦当劳等候他人不消费是否属于消费者,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银行等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与麦当劳的安全保障义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经营者的补充赔偿责任的赔偿额度也会因为加害人的赔偿能力不同而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另讯:

418日,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班级举行“揭秘司法考试——司法考试与法学学习经验交流会”,2012级司考高分的学姐杜斯妹、陈毓洁、韩淑颖以及2013级法律硕士蒋艳敏同学分享了学习经验。

416日,法学院2013级法学研究生第二党支部举行“法学期刊与法学论文透视”交流会,2012级法制史博士刘顺峰、《南开法律评论》前任主编袁松、现任主编贾浩强应邀参加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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