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者应邀参加第四届国际人权教育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918

 

(通讯员  郭一明)20131121日—26日,台湾东吴大学张佛泉人权研究中心、政治学系与人权学程共同主办了第四届国际人权教育研讨会。我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副教授与高通博士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就人权保障的制度和实践与会专家学者和台湾法律界展开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第一届国际人权教育研讨会于2010年由澳洲的西悉尼大学(University of Western Sydney)主办,第二届研讨会于2011年由南非夸祖鲁·纳塔尔大学(University of KwaZulu Natal)主办,2012年由波兰雅盖隆大学(Jagiellonian University)主办了第三届研讨会,本届研讨会则轮由台湾东吴大学举办。第五届已确定于2014年由美国哈佛大(Harvard University)学主办。此次研讨会共有来自北美洲、南美洲、非洲、欧洲、亚洲、大洋洲六大洲共42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学者与NGO代表参加,为历年国际人权教育研讨会规模最大者。

此次研讨会于21日上午在东吴大学第一教学研究大楼普仁堂开幕,东吴大学潘维大校长、台湾地区“立法院院长”王金平先生、“总统府秘书长”杨进添先生等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潘维大校长在开幕词中指出,此次研讨会旨在提升各界对人权议题的关注及了解,同时透过和世界之对话,了解当前国际情势,从而更有助于与国际接轨。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全球接轨、在地实践:人权教育的普及与深化”。围绕大会主题分为八个子议题,均为当前人权重要议题,分别是:转型正义、亚洲价值与普世价值、社会福利、多元性别、废除死刑议题、国际移工与移民议题、全球化公民教育与人权教育和环境议题。

 

李晓兵副教授在研讨会中围绕全球化公民教育与人权教育议题,就其提交的论文《“人权入宪”之后中国大陆人权保障的实践及其发展》做主题发言。李晓兵教授认为“人权入宪”之后,中国大陆在人权保障方面积极主动地探索了适合中国大陆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和机制。总体上来看中国大陆的人权保障模式是以国家为主导,特别是通过立法和行政的手段来推动人权保障,而司法在人权保障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大陆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人权公约国内实施的多元化机制,同时也要思考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大陆国情的人权保障机制。

 

高通博士则围绕死刑废除之议题也就其提交的论文《人权视野下的死刑复核程序——兼论死刑复核程序的行政化与诉讼化》做主题发言。他认为近些年来大陆地区在正当程序思路的指导下,死刑复核程序改革正着力强化其诉讼化的特征,使其更符合审判程序的基本要求。同时他认为死刑复核程序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着重从规范行政化和强化诉讼化两个方面来进行断完善。

    1124日下午,第四届国际人权教育研讨会顺利闭幕。与会学者在共同探讨人权教育的过程中,比较各国、各地区的人权发展状况,反思本国及本地区的人权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流心得与经验,此举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权保障的实践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尝试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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