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929

 

 

(通讯员 宋华琳 朱弘)为提高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南开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作,于2013928日至112日,在南开大学成功主办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13928日,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立军与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付士成出席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班由南开大学法学院负责组织,主要面向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一线的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以及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执法处室的执法人员。培训班利用五个周末的时间,邀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综合处处长罗杰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及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付士成教授、宋华琳副教授、闫尔宝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围绕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围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等食品药品专业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来自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约12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得到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立军局长、于羚副巡视员、纪检组长马戈、李静总药检师等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多次莅临指导,得到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的鼎力支持,也得到了南开大学法学院主要领导、行政部门及相关授课教师的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取得了较为圆满的预期效果,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得到了参加培训人员较为一致的好评。

南开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积极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交流与合作。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是南开大学法学院积极拓展研究领域和办学空间,努力让教学科研成果更好服务社会的有益尝试,也为今后成功举行类似活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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