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李晓兵老师获天津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表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1042

 日前从教育工委获悉,在天津市教育系统2006-2010年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中,我院李晓兵副教授获得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党委宣传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协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部内工作人员尤其是部门领导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了全校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李晓兵同志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以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培养学生们的宪法观念,提升学生们的宪法意识。同时,他还积极地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和和社会活动,通过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地宣传宪法,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

2006年至2010年,天津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鼓励先进,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工作,最终评比出15个单位、6名先进工作者和23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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