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召开“中美比较法国际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936

(阎 2011627日,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的“中美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在南开大学顺利召开。来自中美两国的30多位学者参加会议。会议收到英文学术论文20余篇,工作语言为英语。

在会议开幕式上,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教授、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Hellman教授与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胡雪梅教授为大会致了热情洋溢的开幕词。左海聪教授对远道而来的客人表示欢迎,并指出,南开大学法学院与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法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系统工程,对两校法学院的建设,特别是两校法学院的学生培养和教师深造有重大的推动作用。Hellman教授诚挚地表示希望这一交流活动能够继续下去并发扬光大,希望有更多的学校参与到这一盛举中来,本次交流活动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等另外三所高校的参与就是一个很好的信号。胡雪梅教授则指出这种跨国校际交流活动对参与进来的学校与学院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能有力地促进学院日后的发展。

开幕式后,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法学院的Hellman教授、Laity教授,南开大学的左海聪教授、张勇教授分别为大会作了主题演讲。Hellman教授以检察官在纠正错误指控中的责任为题,系统地介绍了美国刑事司法的抗辩制度、其中产生的错误指控的影响、对错误指控的救济及检察官在这里起到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让对这一问题并不熟悉的中国学者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左海聪教授以“中美贸易法的比较研究”为题对中美贸易法的内容、构成、背景、共性、差异和特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其详尽的对比和开阔的视角得到中美学者的一致赞赏。作为国际税法与美国税法专家的Laity教授则以“国家资格与国际税法”为题,从行政法和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定义了国内税法上的国际限制。最后,张勇教授为大会作了有关中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生动演讲,使外国学者对中国的律师行业有了直观的印象和理解。

27日下午,参加“中美比较法研讨会”的中外学者进行了分组讨论。Hellman教授与史学瀛教授共同主持了以公共政策、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为主题的第一组讨论。史学瀛教授对中国环境法体系做了精炼的概括,全面的介绍了发展成就并展望了未来进一步努力的方向。Maher教授从社会保障的视角切入,讨论了“应然的联邦主义”,比较了美国社会保障领域不同立法所采取的强调联邦责任或州责任的两种进路的优劣。李晓兵副教授对“一国两制”的原则进行了宪法阐释,辨析了“宪法下的一国两制”与“一国两制下的宪法”各自的意义,这一论述得到了与会中外学者的重视和赞同。Johnson教授回顾了美国内战之后联邦政府在促进种族平等方面的努力、成果及不足。胡雪梅教授介绍了法律诊所教育在当代中国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形式与挑战。宋华琳副教授介绍了中国食品安全规制的法律与公共政策,对食品安全的规制体系做了清晰、全面的梳理。王鹏副教授讨论了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基层法院运作中的实践。李晟博士从比较法的视角,分析了中国法官的外部环境约束。王强军博士则分析了国际刑法中的引渡问题并质疑了美国在国际上采取诱捕手段的做法。

第二组讨论以中美民商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领域的比较研究为主。Grynberg教授作了题为“商标法中的司法作用”的演讲,就商标法的发展提出了一种替代性分析方法,以关注商标法法规应该如何实施,商标法律体系如何发展为主,更多考虑法院与立法机关之间的互动。Tussey教授考查了《1710年安妮法》以及版权理论的发展史,提出了版权生态体系理论,指出版权法还应当置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复杂的信息生态体系之中。Pagano教授探讨了美国收费公路私有化的相关问题,她认为要谨慎推行,避免收费公路私有化带来的危害。万国华教授从公司设立、资本制完善、公司人格否认、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社会责任等角度探讨了中国新公司法的发展。张志坡博士考查了公司治理中监事会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其改革问题,认为要注意监事是否能够、是否敢于以及是否愿意监督董事和经理们。秦瑞亭副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思考”的发言。他认为,为了使中国国际私法健康发展,有必要研究具有先进法律制度的国家的国际私法,同时应当增强对于中国法官(特别是从事涉外审判的法官)的专业培训。胡建国博士探讨了中美外资法的晚近发展,并指出中国外资法的晚近发展预示着中国外资政策正在发生一些变化:从一味强调外资数量到强调外资质量,从通过给予外资优惠待遇吸引更多外资到强调公平竞争和效率。

Laity教授主持了以国际法律的理论与发展为主题的第三组讨论。Peoples教授探讨了一个颇为新颖的议题:“论司法意见对网志的引用”,内容涉及目前非常流行的网络日志(博客)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吸引了所有讨论参与者的兴趣。张勇教授为讨论参加者详细介绍了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以他作为首位仲裁员的切身经历介绍了该中心的特点和优势。O’Shea教授的发言以美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持有武器的权利为核心,探讨了在这一问题上美国立法的优势与劣势,以及中美立法的差异及其原因。向前博士针对中美贸易关系的冲突与协调作了主题发言,其中使用了大量的数据与对比,引起了中美学者的共同思索与探讨。徐光耀教授则就新生效的《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向外国学者作了系统的介绍,特别就其中的一些不足之处进行了着重分析,指出这是一部带有缺陷的里程碑式的立法。阎愚博士则针对《法律适用法》第四条的立法模式具体探讨了本国强制性规则与外国强制性规则的适用问题。

分组讨论结束后,与会学者还进行了进一步的自由讨论,中外学者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会议最后在友好、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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