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办天津市法学会法学教育分会成立大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814

(通讯员 毛玥栩) 1月15日,天津市法学会法学教育分会成立,成立大会在省身楼报告厅举行,由我院筹办。会前经讨论通过了《天津市法学会法学教育分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及会长。我院院长左海聪教授当选为首任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委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高从善,南开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洪,我国老一辈法学家、政治学家、天津师范大学教授徐大同及天津市各法学教育机构负责人出席成立大会。

张文显教授对天津市法学会法学教育分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以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律硕士和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中国特色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基本形成,是世界公认的四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之一。目前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与严峻的挑战。他期待并祝愿天津市各法学教育部门能够努力将法学教育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分会成立的平台,探索法学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扩大在法学教育方面的相互交流,以及与国内其他地区乃至世界各地的交流与合作。

高从善副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天津发展的至关重要的时期。天津市法学教育分会是天津法学会的第8个分支机构,其成立对于进一步整合本市法学教育资源,推进法学教育的改革,必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对天津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整体工作提出了“在创新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与实际相结合”和“加强各个学科的研究发展”三点希望,鼓励天津法学界法律界同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为实现天津法学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陈洪副校长对南开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与学科建设情况做了详细介绍。他指出,法学是南开大学学科发展战略的重点之一,希望借助法学教育分会这个平台,加强与在津法学教育机构之间的沟通。他表示,南开大学法学院作为法学教育分会的第一届会长单位,为分会的筹备与建设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南开大学将继续为学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左海聪院长作为天津市法学会法学教育分会首任会长,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学教育分会的筹备和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为分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会上,天津市法学会分支机构代表肖强教授、高校法学院代表梁津明教授等也分别致辞,回顾天津法学教育发展的历程,展望法学教育分会未来发展。成立大会后,张文显做了专题学术报告。

天津市法学会法学教育分会,是天津市法学会下属的专门从事法学教育理论和法学教育实践研究的学术团体。其成立对于推动天津法学教育的理论创新,改进法科人才培养机制有重要意义,也为我院增进同天津其他法学教育单位的合作与共同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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