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主办的“反商业贿赂与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在伯苓楼多功能厅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1584

12月18日,由教育部、中纪委、国家工商总局指导,南开大学法学院组织召开的“反商业贿赂与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今天在我校伯苓楼多功能厅举行。来自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中纪委研究室、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大、湖南大学、武汉大学、通用公司等单位的5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就“反商业贿赂立法”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李胜利、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刘敏处长、中纪委研究室谢光辉处长、天津教卫工委李伟处长、南开大学纪委书记张式琪出席了开幕式。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研讨会给予了关注与报道。

会议开幕式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校长侯自新教授对学术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与会各位领导和代表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亲切的问候。李胜利副组长向大家阐述了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的具体表现,希望各高校廉政研究机构加强研究和合作,遏制教育商业贿赂现象。谢光辉处长代表中纪委表达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心,介绍了中纪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门机构的设置情况。南开大学法学院程宝库教授代表法学院对中纪委和教育部的关心与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向大家简单介绍了研讨会的筹备情况。

研讨会上,国内著名高校的5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商业贿赂的范围、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反商业贿赂与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反商业贿赂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医疗、教育、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的商业贿赂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在研讨中,与会专家认为,商业贿赂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商业贿赂对社会的腐蚀性不可低估,尤其对一个市场经济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显得更为重要。商业贿赂已成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敌,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遏制。

南开大学法学院程宝库教授认为,从去年的“朗讯风波”,到今年“张恩照事件”,再到最近的德普“回扣门”,数家跨国公司因在我国行贿,频频受到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制裁。一些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所暴露的商业贿赂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如果不及时治理,商业贿赂导致的市场腐败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有可能使我国市场经济出现“拉美化”倾向。

据南开大学法学院专门调查,在商业交易中给予“回扣”以获取交易机会,在我国已得到普遍的默认。以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最为普遍。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多数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看似合法的形式出现。被调查的一半以上公司表示,为开拓市场,曾有过商业贿赂行为,“给回扣”已成为许多公司竞争的法宝,中外企业概莫能外。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邵沙平教授;清华大学任建明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万国华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田文英教授、湖南大学龙太江副教授、通用公司林晓云博士、武汉大学张颖军博士、湖南大学袁柏顺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柏桦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赵正群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李景平教授、武汉大学田蒿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秦瑞亭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韩永君、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欧阳福军和陈怡等分别做了主题发言。

召开专门针对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的研讨会,这在国内是第一次。据悉,明年开始,中央将加大力量,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此次研讨会的举行为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对于推进我国反商业贿赂法治工作,促进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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