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专业
法学
培养方式
辅修/双修
拟接收人数
辅修
2016级0人
2017级20人
双学位
2016级15人
2017级0人
接收条件
辅修: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2.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或违法记录。
双修:
1.已辅修法学专业满一年;
2.辅修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已按照法学专业辅修计划修得10个及以上学分;
3.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或违法记录。
录取资格审核方式
名额分配综合考量申请学生的必修课学分绩、报名人数等因素,并均衡考虑各专业学生申请情况择优录取;
满足资格学生,可由辅修转为双修,录取时根据申请人所修法学专业课程成绩择优录取。
是否独立开班
否
上课地点及时间安排
津南校区、
与本专业学生插班上课
特殊情况说明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