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学40年”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597


(李昕翀 摄影)2019121814:00,“导师有约——研究生师生交流下午茶”系列活动在法学院333会议室举行,这是南开大学研究生创新论坛系列活动之一,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法学院承办。本次的主讲人是南开大学法学院张志坡副教授,主讲题目是“中国民法学40年”。这是民法学习中重要的课题,感兴趣的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这次讲座。

张志坡老师的讲座从近代中国民法的起源谈起,指出中国民法从大清民律起算至今已逾百年,但由于新中国建国后法学发生了断裂,民法学课程被民事政策学取代,因此,我们现在的民法学与我国早期的民法学并非一以贯之。改革开放为我国民法学的恢复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曙光,这次讲座,就是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法学的这四十年。

张志坡老师从三个角度:民事立法、民法学人和民法学术对中国民法学的四十年进行了讲解。就民事立法而言,改革开放伊始,我国进入商品经济探索期,在这一时期,我国重要的立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民事基本法《民法通则》,以及《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等重要的制度,为民法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进入市场经济之后,我国的商事立法取得了重大成就,民事立法方面则出台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最近几年则颁布了《民法总则》,而《民法典》则值得期待。

接下来转入民法学人部分,同学们分享了自己了解的民法学者,有人提到王泽鉴教授,有人对民法学者了解较少,但提到了费孝通,张志坡老师指出了这些学者在学界的地位。张志坡老师将民法学人分为三代,第一代民法学人大体包括谢怀栻、江平、王家福、佟柔、魏振瀛等重要的学者,这些学者为中国民法学的恢复、民法人才的培养、民事法律的制定做出了基础而重要的贡献。第二代民法学人大体包括梁慧星、王利明、崔建远、徐国栋、孟勤国等重要的学者,这些学者传承第一代学人的衣钵,培养民法学人、开发民法教材、撰写民法著作,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立法,是目前我国民法学界的主导力量。第三代民法学人则包括王轶、韩世远、常鹏翱、朱庆育、张谷等诸多民法学人,这一代民法学人师承第二代民法学人,已成为民法学教学与研究的中坚力量,李昊老师主编了五套民商法译丛,对民法学术的发展和繁荣贡献很大。

就民法学术而言,我国经历了民法学术恢复、民法学术发展和民法学术繁荣三个阶段。在民法学术恢复阶段,第一代民法学人的著述起到了奠基的作用,此外,第二代民法学人的部分著作也已经出版,典型者如梁慧星的民法,王利明、郭明瑞、方流芳、吴汉东合著的民法新论,张俊浩主编的民法学原理。在民法学术发展阶段,第二代民法学人出版了九五规划民商法系列教材,出版了诸多重要的专著,引入了大量的民法译著,王泽鉴的著作更是被全面引入并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在民法学术繁荣阶段,民法译著全面开花,不仅德国民法著作继续被引入,奥地利、瑞士、葡萄牙等国的重要著作也被引入,第三代民法学人不仅参与民事立法,而且继续撰写基础性的重要著作,如张民安对法国民法的研究。在民法典时代到来之际,民法学术将更加繁荣。

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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