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成功主办第十四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745

(通讯员 王金苹)2019112日至3日,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中心协办、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资助的“第十四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华东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中南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大学、湖北大学、烟台大学、深圳大学、济南大学、黑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天津商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山东交通大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实务界的近60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人工智能、网络法治与法律方法”这一会议主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交流。

112日上午,本届论坛正式拉开帷幕。开幕式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主任王彬副教授主持。开幕式上,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首先致欢迎辞,付院长介绍了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史,期望通过本次论坛能够加强本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交流,同时希望与会学者对法律方法的研讨能够推动中国法学以及法学教育的发展。接下来,中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谢晖先生致辞,在致辞中,他重申了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区别,提出了传统法律方法研究的不足,展望了新科技革命对法律方法的挑战及其应对,并对本次会议的选题给予了充分肯定。最后,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致辞,在致辞中他强调了“体系化思维”在法律方法中的重要作用,阐释了“体系化思维”对人工智能发展以及对未来法治发展的积极意义,他同样对本次会议的选题给予肯定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在接下来的会议中,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人工智能与法律方法”、“法律修辞”、“法律论证”、“部门法与法律方法”、“法律发现”、“法律解释”、“大数据与法律方法”七个单元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的探讨。

第一单元为“人工智能与法律方法”,由辽宁大学法学院郝建设教授主持。辽宁大学法学院魏晓东老师以“构建人工智能民事审判推理决策系统初探”,山东交通大学刘鲁吉副教授以“人工智能在案例指导中的运用:功能定位与实现路径”,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马颜昕老师以“自动化行政方式下的行政处罚:挑战与回应”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老师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二单元为“法律修辞”,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于语和教授主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宋保振老师以“智能裁判价值填补的可行性反思——以法律解释的认知研究为线索”、江苏师范大学沈寨副教授以“在‘法的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从法律思维视角对我国法律修辞司法运用的思考”、华东交通大学于辉老师以“法庭论辩中的言词证据审查方法研究——一种语用学的视角”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长陈金钊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三单元为“法律论证”,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张心向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刘风景教授以“法律论辩的逻辑与展开”、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孙光宁教授以“指导性案例如何论证‘更强理由’——从指导性案例89号切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林敏副教授以“裁判说理的路径偏离及其矫正——第89号指导性案例‘北雁云依’案批判”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赵玉增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四单元为“部门法与法律方法”,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贾媛媛教授主持。岭南师范学院韦志明教授以“公平责任归责裁判文书说理的法律方法挑战与应对——基于72份学校体育伤害裁判文书的分析”,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袁勇副教授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的厘定方法”,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武飞副教授以“论经验法则在刑事司法裁判中的应用”,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吴睿佳律师以“论犯罪信息数据的社会应用化——目标、利益与方法的冲突和调和”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胡卫萍教授与南开大学法学院张志坡副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五单元为“法律发现”,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波教授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彭中礼教授以“论法律学说的司法引证”,华东政法大学杨知文副教授以“指导性案例中的案件事实陈述”,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马驰副教授以“法无规定意味着什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曹磊以“法律漏洞补充规则及其构建”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山东大学吴丙新教授与郑州大学法学院李建新副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六单元为“法律解释”,由贵州师范大学徐晓光教授主持。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生吕桐弢以“人工智能给法教义学带来的冲击及其应对”、天津商业大学谢斐老师以“以立法意图重构类推解释的边界——基于法律续造相关理论的反思”、深圳大学助理教授宋旭光老师以“作为一种说理方式的法律解释”、湖北大学法学院徐梦醒副教授以“认知视域下的法律概念及其类型化”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李旭东副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张勇教授分别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评议。

第七单元为“大数据与法律方法”,由中央财经大学的任国征研究员主持。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李鑫副教授以“大数据时代隐私协议中个人信息的保护进路——以互联网分层为视角”、天津大学法学院王燃副教授以“中美智慧司法的比较研究”、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尚海涛副教授以“数据可携权:制度构造与中国本土化路径”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分别对三位报告人作出了评议。

113日上午的讨论结束后,本届法律方法论坛的闭幕式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的主持下进行。闭幕式上,南开大学法理学教研室主任王彬副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学术总结,他认为本次论坛具有五个特征:第一,问题意识趋向微观;第二,理论范式趋向对话;第三,研究路径趋向多元;第四,本土化程度不断提高;第五,回应法治实践的能力逐渐增强。随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波教授代表下届主办单位致辞,并诚挚邀请各位专家学者参加下届论坛。接下来,中南大学特聘教授谢晖先生致闭幕辞,他认为本次会议紧扣时代前沿问题、与会学者平等对话、讨论问题充分深入,对未来法律方法的发展意义重大。最后谢晖先生赋诗一首祝贺此次会议圆满召开:

秋日津门彩缎柔,同仁雅聚法科楼。

研究律理无穷乐,探索实学不觉愁。

治道常因崇訾议,乱因皆自纵权谋。

商谈未尽待重聚,翘盼彭城以获酬。

最后,此次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本次会议加强了众多高校法学院、科研机构以及实务部门之间的交流,深化和拓展了法律方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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