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晖教授、陈金钊教授、马长山教授做客南开网络与信息法学术沙龙主讲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方法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856

    


   (通讯员 王梅竹  审核人 王彬 宋华琳2019112日晚,中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谢晖老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老师,应邀做客第十四期“南开网络与信息法学术沙龙”,以“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方法”为主题,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中心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理学教研室主任王彬老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张志坡副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孙光宁教授、武飞副教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贾媛媛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王燃副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艳慧副教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曹磊法官等部分出席第十四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的代表参加了本次讲座,法学院455教室座无虚席。

讲座伊始,王彬老师对三位法学名家逐一介绍,随后抛出了本次讲座的主题。王彬老师指出,人类社会已经迎来了第三次技术革命,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人工智能技术在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广度和速度在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生活。作为法律人,我们不能拒绝对社会变化的适应。那么,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对法律人思维有哪些影响和冲击?法律方法能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做好哪些准备?

接下来,谢晖教授紧扣讲座主题,首先对人工智能与法律的研究做了简单的历史梳理。随后他提出两个问题:一是人工智能技术对法律方法理论形成什么冲击?二是人工智能对司法实践形成什么影响?谢晖教授高屋建瓴地为讲座开篇立论,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奠定了本次讲座的基调。

对于这两个问题,陈金钊教授从法律思维的角度给出了回应。陈老师认为,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发展迅速、前景开阔,尤其对于改变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在陈金钊教授看来,法律作为通过语言和逻辑表达的知识体系,离不开具有民族性、地方性的自然语言,而自然语言本身具有不可消除的价值倾向性;同时,法官在判案中往往借助于通过经验积累形成的直觉和法律感,因此,人工智能不可能完全替代法官。但是,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辅助功能,甚至能够弥补法律人思维的不足。尤其是在中国的法律文化背景下,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具有整体性、辩证性和实质性的特点,借助于中立性、形式化的智能技术则能够弥补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缺陷。尽管陈金钊教授对于审判的智能化持有怀疑立场,但是,他仍然从法律方法的角度,为审判的智能化指明了研究方向。在他看来,法律方法本质上是研究法律人思维规则的学问,法律思维规则包括法律发现规则、解释规则、论证规则以及修辞规则。如果法律人能够将这些规则总结和提炼出来,并进一步转化为算法和编码,实现审判的智能化并不遥远。

针对本次讲座主题,马长山教授则对信息革命在法律领域所带来的变革进行系统阐释。马老师首先高屋建瓴地指出一个深刻的法哲学命题,信息革命的到来导致人的本质发生变化,人类不仅是生物性的存在,而是数字化的生存。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导致人们的生存方式发生变化,改变了人们的法律生活,从而对现有的法律教义形成强烈冲击,甚至导致法律体系的重构。以罗马法为基础的传统法律体系只是单纯建立在物理空间和人的生物性基础之上的,法教义学如何应对信息革命带来的挑战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当前,应对的道路主要可以总结为两条:AI法律和法律AIAI法律是一条比较保守的道路,是将人工智能引发的问题拉回到传统法律框架内解决;而法律AI则较为激进,是将法律进行编码并转化成算法,用代码管理代码。马老师认为,以上两条道路都有其弊端,因为法律是知识系统,讲的是法律逻辑,但人工智能是数字系统,讲的是数理逻辑,二者之间存在巨大鸿沟。在强人工智能尚未出现的情况下,以上鸿沟无法弥合。因此,人工智能在法律上的应用是不可阻挡的,但是还有诸多理论难题和技术难题尚未解决。


谢晖教授针对二位教授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并为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谢晖老师以智能技术对司法的监督为例指出,人工智能作为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法律人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为法律人带来了挑战甚至是灾难。为此,人工智能技术需要价值引领和法律规制。

三位教授的精彩论辩引发了现场参与者的积极思考,在互动和交流环节,曹磊法官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同学们对司法裁判中的算法偏见、法律信息化与司法智能化的区别等问题进行了提问,三位教授逐一进行了耐心解答。

随后,主持人王彬副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对三位教授莅临南开为法学院师生传经送宝表示欢迎和感谢。在总结发言中,王老师指出,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与智能科学需要分工协同,法律人负责“人工输入”,而计算机人则负责“智能输出”;无论是法律系统向数字系统的转换,还是智能技术对法教义学所形成的挑战,这些都需要法律方法理论进行应对,而这是一个未竟的事业,需要我们认真对待法律方法。最后,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听众们一致表示为三位老师的人格魅力折服,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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