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银华先生做客南开法学工作坊 研讨保险法比较研究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11-03浏览次数:470

2019111日下午,日本银华金商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沙银华先生受南开大学法学院李飞副教授邀请,做客南开法学工作坊。沙银华先生以“中、德、日保险法比较研究”为主题在法学院333会议室进行演讲。此次演讲由李飞老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张志坡副教授、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马强律师、王明华律师及南开大学法学院众多师生参与。

讲座伊始,沙先生简单介绍了自己传奇的工作经历和丰硕的学术成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沙先生曾在原劳动社会保障部“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和创新” 项目中,为中日双方牵线搭桥,最终促成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的建立,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做出了重大贡献。随后沙先生引入本次演讲的主题,主要从中、德、日保险法的发展简史,三国保险立法制度的主要区别,三国保险合同法的主要区别以及启示意义四个方面展开。

首先,沙先生介绍了中、德、日三国保险法立法中的法律移植过程。日本从明治维新后开始借鉴德国保险法,随后日本的保险法成为亚洲诸国及地区效仿的对象。1995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保险法,而这部保险法80%借鉴自台湾地区。随后,沙先生讲解了中、德、日三国保险法存在的主要区别,从告知义务、说明义务、保险合同成立前的追溯、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寿险中的被保险人的解除请求等六个方面详细比较了立法的不同及其背后的法理。沙先生通过对三国保险法律制度的比较,力图寻找我国保险法与德国、日本的保险立法之间的差异。最后,沙先生明确指出,保险行业基本没有受到国家或社会制度不同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真研究比较保险法,从中找到值得我国借鉴的立法例。

李飞老师表示,沙先生的演讲融合了长期学术研究和实务工作的精华,不仅给同学们传授了保险法的知识,还引导大家训练法律思维和表达能力。沙先生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悉心解答之后,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南开法学工作坊”系列学术活动旨在砥砺学术,交流新知。本系列学术活动得到了天册律师事务所谢涛(合伙人)律师的无私支持,在此深表谢忱。

(王倩雯撰稿,宋华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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