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2019年会暨 “企业营商环境与公司法改革论坛”正式通知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319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2019年年会暨“企业营商环境与公司法改革论坛”拟在20191110日上午召开现诚邀您贡献智慧参加本次会议。

一、会议承办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南燊律师事务所

二、会议时间20191110日(周日9:00-12:00

三、会议地点天津大学法学院三楼332会议室(南开区卫津路92号第七教学楼)

四、会议主题企业营商环境与公司法改革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和中流砥柱。企业和企业家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土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79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印发了《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为响应国家关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发挥企业家活力的号召,为进一步优化天津市营商环境献言献策,本次会议将集中围绕 “企业营商环境与公司法改革”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

1.营商环境法治化与公司法现代化的基本法律

2.营商环境法治化视角下的公司法改革重大

3.营商环境法治化背景下外商投资法、外资企业法的协调发展

4.营商环境的地方性竞争与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权益保护机制

5.营商环境优化与其他商法前沿问题(证券法、信托法等)

会议将根据演讲嘉宾及论文征集的情况,整合、形成最终研讨主题单元。

五、年会论文及发言稿征集具体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113日)

为促进天津市商法理论与实务交流、发展,本次年会向理论与实务界同仁征集年会论文及发言稿,并将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及颁发荣誉证书。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上述议题之一进行研究。论文字数建议不少于5000字。

2.提交本届年会的发言稿,可选择上述议题之一进行讨论,需要提交发言提纲或PPT

3.凡提交年会论文或发言稿者,必须在2019113日之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下列邮箱tjshangfa2019@163.com以便会议承办方汇集成册。

在论文或发言稿最后,务必注明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

4.为便利年会论文集的编辑,参会论文格式请遵照《法学研究》期刊之格式

5.会发言稿,建议制作成PPT形式,便于演示。

六、年会优秀论文评选

1.优秀论文评选以商法学分会的名义举办。

2.凡向本次年会提交年会论文(不含发言稿)的作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3.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商法学分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和奖金。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4.超过投稿截止期限的论文不参加优秀论文评选。

七、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涛,手机:18722253862

联系人:李达,手机:15718836095

联系人:景丹,手机:15822787327

投稿邮箱: tjshangfa2019@163.com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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