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宪法的研习之道”工作坊成功举行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10-18浏览次数:645



20191015日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立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屠振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柳建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郑海平,武汉大学法学院翟晗老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邓静秋老师,以及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蕊佚老师,莅临南开大学比较法工作坊,就比较宪法的研究和学习的方法与参加讲座的学生进行了分享和讨论。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老师主持了该次讲座。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比较宪法的研习之道”。在讲座中,各位老师分享了在研究比较宪法时的经验和方法。

聂鑫老师介绍了对宪法法律史、组织机构的研究方法,以及社会学在其对宪法研究中的重要影响。此外介绍了对宪法社会权司法审查的形式、对住房权(群租房、保障住房)的研究,以及在与德国法作比较下、对近代中国福利权的研究。并引用歌德的名言,“不知别国语言者,对自己的语言便也一无所知”,指出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性。

谢立斌老师以外国宪法发展的“偶然性”为基础,通过具体案例,指出外国法并不一定是普遍规律,应当通过对多国国家法律制度的比较,并结合我国实际状况进行比较法的研究。谢立斌老师通过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德国1957年吕特案、西德第一任总统和总理关于内阁提名名单的事件,论证了外国宪法制度确立存在的偶然性和抉择性,认为应当立体的去看待外国现行宪法制度。与此同时,对于其抛弃的制度选择也应当得到研究者的注意,全方位的去研究以找出适合我国的制度。

屠振宇老师从自己的从学经历出发,对宪法应该研究什么问题、怎么研究、选题如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屠老师指出,在对美国宪法研究和学习的过程中,看到了中国宪法的一些问题,因而在硕博士期间结合美国宪法的理论,针对国家行为、宪法有直接效力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而国内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使其认识到比较法研究中的一些问题。进而,屠老师认为在比较法的研究中,作为中国学者应按照一种对话的方式,从美国和中国立场的不断转化中,去澄清一些研究思路和方法。并通过对美国和中国资料的掌握和了解,开拓自己的研究视野、加深研究的深度,从而将确定正确的理论引入中国实践。

郑海平老师通过具体实例,说明了中外宪法实践中审查标准的不一致,并针对国内问题的选题提出了一些建议。通过对“美国网站随处可见的色情图片和视频”、土耳其如何审查“禁止使用twitter”案,以及美国对待“政治言论”和“种族言论”的标准不一等现状的评析,指出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可以研究的方向和进路。在此基础上,郑老师提出应当将目光聚焦到中国实践中,针对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从比较法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

柳建龙老师,从电子投票、网络诈骗、监听监视三个领域介绍了不同国家的审查标准与立场,提出具体案件的审理和解决都会对我国实践形成影响和启示。柳老师介绍了同一种制度在不同国家引起的重点不同的讨论,例如德国对《电子投票法》的引入最为担心的是投票数据的安全性问题,而爱桑尼亚反而更加关注违反平等原则的问题;网络诈骗中不同国家对于“强奸罪”的不同认定标准;以及通过大数据分析,推理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隐私权问题等等。与此同时,柳老师也提出,外国法存在滞后性以及不一定适用性,因此要通过广泛和大量的阅读,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

翟晗老师通过对前沿问题的讨论,认为“太阳底下无新事”,“比较法可以作为一种镜子,反省自己在知识和智识上的缺失”。翟晗老师针对前沿问题,介绍了多样的/变化的立宪主义,司法政治问题中宪法法院如何经历政治危机、不可修正条款等内容,宗教信仰中伊斯兰价值对世俗价值的侵蚀等诸多可以进行研究的前沿问题。

邓静秋老师分享了其在美国学习的经验,指出所有的判决结果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以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过程为例证,只有通过对每个案例的仔细研读,梳理相关判例中的发展进路,才能勾勒出相关问题的整体图景。通过系统体系化的学习才能更好的进行研究。

李蕊佚老师认为,相比起研究方法的讨论,广泛的读书和学习才是进行研究的最佳途径。目前研究生、本科生最主要的问题是读书少、阅读范围窄,自然所知所想就会受到极大地限制。通过广泛的阅读多国的文献、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从而形成问题意识,进而对该问题的进行比较法上的研究,才有充分的理论基础,也才能作出更好的研究。

最后,宋华琳老师做了总结发言。首先对各位老师的莅临表示了感谢,随之,宋华琳老师提出,在人工智能翻译发达的现在之所以要继续做比较法研究,其意义在于,外国法学理论只有转化为中文,才能成为我国学术研究公用的理论,也才能为学术研究提供工具。在比较法的研究中,可以看案件的推理过程、可以看外国立法、政经背景,以及不同国家法院对同意事项的立场,并对判例背后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国外规范、判例以及文化社经背景等方面的学习和比较,可以为研究中国法和实际问题提供多种研究思路和思考角度,对我国理论的发展和实践的完善均有裨益。

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老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立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屠振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柳建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郑海平,武汉大学法学院翟晗老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邓静秋老师,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蕊佚老师、张志坡副教授、贾卓威老师,以及50余名南开大学法学院学生与席。诸位老师或从目前的研究方向、或从自己的从学经验、或从多年的研究经验出发,对宪法的比较法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提出外国法律制度形成的偶然性,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对我国理论发展均可产生影响,以及广泛阅读对从事学术研究的重要性等等。为参与讲座的学生提供了丰富的比较法视野,指引了明确有效的学习和研究进路,是一场集研究选题、研究方法、理论关注实践等问题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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