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锌教授做客“百年南开大讲坛” 深入剖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10-15浏览次数:1061



20191011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锡锌教授做客“百年南开大讲坛”,为我院师生带来了题为“失信联合惩戒:治理技术的创新还是误用”的精彩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院长付士成教授主持,闫尔宝教授、王瑞雪老师、李鸻老师、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李昂老师、贾圣真老师和数十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王锡锌教授首先介绍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宏观背景,指出失信联合惩戒属于社会信用体系中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部分。除社会诚信外,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还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等内容。而社会诚信建设又可以分为公共信用信息收集、信用评价、信用分类、联合惩戒四个部分,联合惩戒机制则是其中的关键。

王锡锌教授进而从理论和规范层面对失信联合惩戒进行了剖析。借鉴福柯的社会学理论,将作为公共治理技术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理解为一套多主体联动对(严重)“失信”行为人施加不利影响的制度系统。同时,由于此领域的法规范数量很少,更多的是政策调控,因此信用联合惩戒是在“法-政规范”的背景下展开的。针对目前失信联合惩戒存在的争议,王锡锌教授认为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具有其正当性,而由国家权力主导实施的模式也具有一定的原因与优势。

王锡锌教授指出,对失信惩戒的批评可以归为四类,分别是政治正当性批评、形式合法性批评、实质合法性批评和工具有效性批评。相关批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过度简单化的问题,其本质是对政府权力滥用的担忧,因此核心关注议题应当置于如何对技术误用/滥用的危险进行理性化控制之上,通过法治“规训权力”。对此,王锡锌教授从合理确定“失信”算法、建立符合组织工具理性的“联合”机制、将惩戒措施纳入法治主义框架、构建程序公正和创建个人与系统性救济机制等角度,对技术误用的法律控制进行了深入解析。

在交流环节,同学们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中可能存在的算法问题、重罚主义倾向与区域差异等问题向王锡锌教授进行了请教。王锡锌教授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同学们的每一个疑惑,现场气氛热烈,在场师生收获颇丰、意犹未尽。

最后,付士成院长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为王锡锌教授颁发“百年南开大讲坛主讲人”证书,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撰稿人: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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