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欣一教授做客“百年南开大讲堂”,深入分析“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创建始末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633

(通讯员 谭天枢)2019109日下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侯欣一教授来到南开大学法学院,开展主题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创建始末》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在法学院331会议室举行,由于语和教授主持,宋华琳教授、张心向教授、杨文革教授、冯学伟副教授、高通副教授等多名老师出席,此次讲座受到了法学院师生的热烈欢迎。

在经过简单的自我介绍后,侯教授开门见山的提出:“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以个人命名的审判方式,对根据地时期乃至新中国的司法制度的建设与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是我国司法制度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此次讲座的目的就在于围绕“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的过程进行深度挖掘,再现这一制度的形成过程,在此基础上对该制度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思考。

侯教授率先从马锡五本人的生平入手,详细介绍了马锡五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形象,而是有着丰富的人生履历,他出身于陕西保安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但受到了基础的学识教育,当过学徒,做过警察,再到加入当地哥老会,直到追随中国共产党走上革命道路,后又做过苏维埃政权的经济部长、粮食部长,边区政府的下属专员、边区高等法院院长。这一背景的解读全面、真实、细致,为大家了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产生做好铺垫。

随后,侯教授列举了马锡五亲自裁断的两个案件:“华池县封棒儿与张柏儿婚姻案”和“慕荣祥与慕荣华土地纠纷案”,这两起案件地处理还原了马锡五断案的审判思路,充分展现了其对案件情况的充分掌握、妥当处理,以及对百姓群众们情感倾向的正确估量,其实事求是、贴近群众的办案作风也获得了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形成阶段,马锡五形象的塑造及价值的挖掘又经历了一个从民间到官方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文学艺术作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陇东中学教师袁静将马锡五的形象写入秦腔剧本,“华池县封棒儿与张柏婚姻案”也被搬上舞台,成为《刘巧儿告状》的原型。而原有司法制度不适应实际发展也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出台的提供了契机,同时,中央领导将其定性为现代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正式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侯教授也着重介绍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实际推行过程所遇到的阻碍,如有观点认为其“只适用于经济落后地区”、“仅具有象征性和昭示性”、“无法解决复杂的财产纠纷”等,从司法制度本身而言,其与当时的司法制度反差过大,但其依靠对官方舆论制高点的占据和在民间获得了广泛的群众支持,最终还是被广泛推行。侯教授也据此总结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形成的原因:出身贫苦、深入群众、对共产党的忠贞不二、对自身司法知识的扬长避短、兼掌行政和司法权力的便利性,给大家带来了一个不同于以往印象的解读。

在与张心向教授的互动答问中,侯教授也谈及了自己对“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当今社会的一点考虑,并结合“枫桥经验”、司法权力的空间和司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结合自身实践和研究方法对司法实践进行解读,最后总结性的提出:“马锡五审判方式”具有其特殊的历史性和特殊性,值得全面宣传,但似乎不容易普遍推行。

于语和教授进行了简短的总结,指出讲座不仅体现了法学学者的严谨逻辑,也展现了其独具匠心的历史观察与研究方法,还原了真实而又独特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使在座师生受益匪浅。讲座最终在全体师生又一次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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