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秦瑞亭副教授参加2019年中国国际私法年会并荣获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08-13浏览次数:880


201974日至77日,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广西师范大学主办、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9年年会在山水甲天下的国际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与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广西师范大学校长贺祖斌教授,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郭晓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副部长刘超,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丁广宇,以及来自国内外高等院校、政府部门、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三百多名代表出席了年会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中国国际私法学会肩负新时代使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次年会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与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为主题具有重要意义。黄进会长回顾了二战以来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发生的三次大的格局变动和调整,分析了当前国际力量对比发生巨大变化和国际秩序大调整的时代背景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刑法等国际法分支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强调中国国际私法学界要积极回应新时代、大变局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高举遵守和奉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大旗,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树立中国重承诺、守法律的大国形象,站住国际法治道义制高点,打造中国特色法治外交,切实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理论联系实际,潜心深耕细作,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私法学术体系和法治体系。

开幕式之后,大会对2019年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进行了表彰,共评选出12项优秀学术成果,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我院秦瑞亭副教授的专著《中国国际私法实证研究》荣获2019年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奖一等奖。

756日两天,年会进行“大会学术报告”、专题小组学术交流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专题研究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大会设立了“国际私法与全球治理变革”、 “海牙判决公约项目的新进展”、“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运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实施”、“长臂管辖权的理论与实践”、“国际商事仲裁的新发展”、“当代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一带一路’与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涉外婚姻家庭领域的新问题”、“自贸区及区际私法的新问题”和“青年国际私法论坛”共12个专题小组,60余位专家学者做了专题发言。秦瑞亭副教授参加了第二专题小组“海牙判决公约项目的新进展”的讨论,就未经承认的域外法院判决书在我国内地法院的使用问题做了15分钟左右的专题发言。

秦瑞亭在发言中提出的主要观点是:我国内地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可以将未经承认的域外法院判决书作为一种书证使用,该证据可以证明某一法律事实或者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或者发生。但是,对于外国法院强制拍卖船舶的行为,相关外国法院判决书仅能证明外国法院司法出售行为是否发生,该司法出售行为在我国境内的法律效力及其法律后果问题,例如,该司法出售行为是否能够消灭依据我国冲突规范援引的准据法合法存在的担保物权,则应通过司法协助途径来解决。该专题小组由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郭晓梅主持,外交部条法司孙笑非处长、北京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秦瑞亭副教授、南京大学专职科研员章晶和上海政法学院张正怡副教授先后做了专题发言,专题发言结束后专题小组主要围绕海牙判决项目的有关问题展开了学术讨论。

大会闭幕式于201976日下午举行,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玉军教授主持。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刘仁山教授在会议闭幕式讲话中总结了本次年会的三大特点,即关注中国国际私法的现实问题、积极回应新时代需求和致力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理论体系。76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年会在紧张、热烈、务实、高效、和谐、有序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附:《中国国际私法实证研究》著作简介

瑞亭著:《中国国际私法实证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390页。

内容提要

秦瑞亭著的《中国国际私法实证研究》内容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以我国内地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实际发生的涉外民商事案例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深入解剖,分析总结了我国现行国际私法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施情况。本书的研究素材主要是作者十余年来在国际私法教学科研工作中搜集和保存的两千余件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涉外民商案例,从中精选了500余条案例作为重点分析和研究对象,并作附录专门列举了这些案例的名称,论理充分,案例明晰。


目录

第一章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第一节  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准据法

第二节  当事人适格问题的准据法

第三节  合同当事人的识别

第二章  程序合同

第一节  程序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第二节  不起诉协议和不上诉协议

第三节  管辖权协议

第三章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特殊问题

第一节  不动产合同纠纷应否适用专属管辖

第二节  不方便法院原则

第四章  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  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准据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第三节  真假民事行为识别的准据法

第五章  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作为准据法的问题


第一节  国际公约

第二节  国际惯例

第六章  部分问题和先决问题

第一节  基本概念

第二节  我国关于先决问题和部分问题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第七章  干涉性法规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干涉性法规和干涉性法规直接适用制度

第三节  我国关于干涉性法规的司法实践

第四节  特殊交易的主体资格问题

第八章  法律选择协议

第一节  法律选择协议的成立和效力

第二节  法律选择协议的内容

第三节  法律选择协议的其他问题

第九章  提单法律选择条款

第一节  三起无单放货案例

第二节  提单法律选择条款和合同并入条款的识别

第三节  提单法律选择条款的效力

第十章  合同最密切联系地的确定

第一节  确定合同最密切联系地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我国确定合同最密切联系地的司法实践

第十一章  侵权冲突法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第一节  涉外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侵权冲突法中的有利于受害人原则

第十二章  物权冲突法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第一节  物的识别和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

第二节  物权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法律适用法》第37条中“法律事实”的认定

第四节  不动产物权准据法和不动产合同准据法适用范围的界定

第十三章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我国涉外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

第二节  被请求保护地的确定

第十四章  法院确定准据法和管辖权的补强说理

第一节  法院确定准据法的补强说理

第二节  法院确定管辖权的补强说理

第十五章  域外法院判决书在我国内地法院的使用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外国法院判决书在我国内地法院的使用

第三节  香港法院判决书在我国内地法院的使用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主要案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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