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律史学者霍存福教授主讲”情理法研究的进路与方法“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605

 

  

(通讯员 杨宇琦 王梦婷)2019年4月19日下午,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霍存福教授莅临我院,为我院师生带来了题为“情理法研究的进路与方法”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于法学院333会议室举行,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于语和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冯学伟副教授、黄宇昕博士共同出席,共享此次学术盛宴。

讲座伊始,霍教授以“情理法研究四阶段”切入主题,阐述了自己研究情理法二十多年的心路历程,并指出:在中国,“情理法”观念或思想贯通古代、近代、现代三个时代。

随后,霍教授为我们讲述了情理法的发生、发展及其命运,霍教授指出四点:情理是发轫于断狱的司法要求;情理是法律依据、法律精神的一种结果;情理在立法上的贯彻秉持着利害一致的原则以及情理法理解的分裂及其命运。

接着,霍教授为我们讲述了谢觉哉先生“合情合理,即是好法”的观点,并且以“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为例为我们分析了情与理的关系。霍教授说道:“有一事必有一情,有一情必有一理”。

最后,霍教授为我们讲述了沈家本先生对“情理法”观的理解,并且对薛允升、沈家本与樊增详“情理法观”之异同进行了讲解。

听完讲座后,霍教授和现场师生进行了精彩的互动交流,同学们积极提问,霍教授对提问逐一进行了耐心解答,现场气氛活跃。

于语和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三点体会:首先,我们学习到了霍教授对学术研究求真求实的精神,我们研究法史要论从史出,不空言摘句,问题意识的培养要先从广泛的读书做起;其次,在治学方法上,霍教授对情理法的研究既有西方的逻辑思辨,又有中国的考据精神;最后,霍教授对情理法的研究贯通古今,霍教授持续关注情理法二十多年的执着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对中国情理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现场气氛活跃,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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