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受邀参加“中日知识产权研究生专题研讨会”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9-02-20浏览次数:1220

201921日,应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邀请,我院张玲教授、谢晴川博士带领两名研究生赴日本东京参加“中日知识产权研究生专题研讨会”。会议由早稻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日本工业所有权法学会会长高林龙教授主持,就大数据的法律保护模式、“商标使用”的相关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进行了研讨。

在第一个专题中,天津大学张阁同学从有关专利制度正当性的几个经典学说入手,分析了大数据的法律属性和权利归属,并联系专利权的本质报告了自己的观点。早稻田大学胡笛飞同学从大数据的属性分析入手,分别对大数据的侵权行为法保护路径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路径做了评析。早稻田大学尾形阿友美同学集中探讨了在日本通过专利法保护大数据的问题,从保护对象、状态责任和行为责任的角度对比了物权和专利权的性质,并从财产法角度和行为规制角度分析了相关停止侵害请求权的构成。

之后,天津大学俞风雷教授、正在日本知识产权研究所访学的烟台大学宋红松教授、我院张玲教授先后做了点评。张玲教授细致梳理了数据、大数据的关系,并对大数据保护的路径选择阐明了观点。在自由讨论环节中,谢晴川博士解答了日方学者就中国的个人隐私法律保护提出的疑问。

在第二个专题中,我院赵永先同学以三起涉外定牌加工案件为切入点引出问题,分析了我国商标立法中“商标使用”概念的内涵及法律适用中的运用现状,结合我国学者和美国学者的相关学说对相关理论争议做了评析,就解决路径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早稻田大学王晓阳同学结合日本的学说和判例,对于日本商标侵权制度和商标不使用取消制度中的商标使用进行了比较。天津大学于浩同学报告了国外著名、国内不著名商标的国内保护问题。

在点评环节,谢晴川博士补充介绍了我国学者提出的“商标形成意义上的商标使用”和“商标侵权判断中的商标使用”的理论区分,强调了涉外定牌加工中的政策因素。张玲教授做了总结,指出“商标使用”的核心问题在于“真实使用”,并对不使用撤销中“商标使用”要求与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的关系做了进一步阐述。

在第三个专题中,天津大学张正同学结合中国和外国的产业实践,分析人工智能生成物可能生成的作品类别问题和权利归属问题。早稻田大学何旭同学基于日本的相关产业报告指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创作”包括机械学习和推理两个环节,在此基础之上评析了著作权保护、著作邻接权保护、特别立法保护、通过技术及合同保护之四种观点的得失。我院吴嘉敏同学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定性、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保护模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应当以邻接权进行保护,权利则归属于投资人。

在点评与自由讨论环节,与会者就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保护模式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宋红松教授应主持人的邀请评析了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通过版权法进行保护的理由,介绍了新近发表的《纯粹“人工智能创作”的知识产权法定位》一文的主要观点。张玲教授首先界定了邻接权保护客体的范围,之后结合《动物“创作成果”的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分析》一文进一步解释了选择邻接权保护模式的合理性。日本明治大学今村哲也教授、山口大学小川明子教授、国学院大学中山一郎教授等也先后介绍了自己的相关研究成果与观点。

闭幕式上,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院长菊池馨实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对来访的中方师生表示了欢迎,对提供全额资助的公益财团法人末延财团“外国比较法教育助成”项目表达了感谢。高林龙教授对俞风雷教授和谢晴川博士陪同就职单位师生重返母校表达了热烈欢迎之意,强调了深化两国学术交流的重要性,指出两国的青年研究人员对于中日友好交流事业可以发挥更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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